湖南張家界桑植縣發展和改革局所屬事業單位選調2人公告
桑植縣2021年發展和改革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局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改善我局工作人員嚴重不夠的現狀,充實工作力量,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經縣編制、人社部門同意,報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鄉鎮全額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為確保選調工作的順利實施,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選調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二、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組織實施,縣編制、人社部門參與指導,縣紀委監委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
三、選調計劃
2021年計劃面向全縣鄉鎮全額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具體選調計劃及條件見附件1,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選調相關事宜可以通過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angzhi.zjj.gov.cn/c2382/)查詢。
四、選調條件
選調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試用期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聘用后與服務單位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四)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報考辦法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1年7月19日至7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報名地點:桑植縣行政中心桑植縣發展和改革局228室
聯系人及電話:彭興海0744-6233299 18174479188
(三)報名流程:考生自行下載《桑植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在報名表上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用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手寫,準備兩張同底證件照)→按照報名登記表要求到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編制部門審核→持報名表和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工作人員處進行報考資料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負責資格初審的工作人員在報名表意見欄簽字確認、收取一張報名表及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報名成功。
(四)報名要求
考生報名時提交的各種證件、資料及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有效。考生提供的資格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考生偽造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資格審查
考生報名時,須當場提供本人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調動時資格終審,并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資格初審不合格,不得參加筆試;資格終審不合格,不予調動。
(六)領取準考證
領取時間:2021年7月30日
領取地點:桑植縣發展和改革局行政中心228室
六、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選調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試卷總分100分,時量120分鐘。
2.時間: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職位報名人數與該職位選調計劃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核減選調計劃并公告。
(二)面試
在報考同一職位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參加考試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方法進行。
結構化面試工作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面試方案須報縣人社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明確放棄面試資格(以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書面申請為準)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按該職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三)考試綜合成績合成和排名
1、考試綜合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2、考試綜合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考生試卷客觀題部分實際得分排名。
七、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調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負責。體檢醫院及標準:體檢在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醫院應當出具體檢結論。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不予聘用。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考察重點是對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復查。
體檢和考察不合格的選調人員,不予辦理流動調配。報縣發展和改革局審核后,按照考試成績,可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體檢和考察,遞補不得超過兩次。
八、公示、調動
按考試、體檢、考察結果擇優提出擬調人員名單,在縣桑植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sangzhi.zjj.gov.cn/c2382/)統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擬調人員,由縣人社局、縣編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動并查實有據的,不予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辦理流動調配手續,因公示出現不合格或放棄流動調配的,不再進行遞補。
九、紀律規定
報考人員在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紀違規。對替考、圍考、考試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將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0744—6271290
十一、本次公開選調相關政策由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解釋。
附件:1.桑植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職位表
桑植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