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衢州常山縣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公告
常山縣2021年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公告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1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1〕61號)精神,經縣政府同意,現就常山縣2021年教師定向培養招生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生計劃
二、招生對象
2021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常山教育事業服務的具有常山縣戶籍的考生。
三、招生錄取
1.填報志愿。考生在規定時間(6月29日-30日)t提前批填報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相關院校及專業代碼、選考科目要求參閱《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普通類)》。注意填對專業代碼很重要!
2.劃取上線考生。省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分別提供給相關高校,由相關高校將擬錄取名單發至常山縣教育局。
3.組織面試體檢。常山縣教育局根據三所高校提供的名單進行考生戶籍審核,組織考生面試與體檢,根據面試體檢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4.公示。對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擬錄取對象,并在本縣范圍內公示三天。
5.簽訂培養協議。公示無異議后,常山縣教育局將錄用對象名單相應發至三所高校,并與錄用對象以及相關培養高校簽訂三方協議。
6.學校錄取。三所高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三所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未錄取者不影響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錄取。
7.名單備案。錄取工作結束后,由三所高校將定向委培生名單抄送縣教育局備案。
四、錄用
1.定向培養學生如期畢業后,經政審、體檢合格,縣教育局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不少于6年。
2.定向培養學生錄用后進入正式事業單位編制,由縣教育局統一安排到相應學段學校任教。
五、費用補助
定向培養生畢業工作一年后,一次性發放助學金2萬元。
六、其他事項
1.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咨詢電話:0570-5016926,聯系人:張老師。
2.本公告由常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研究。
常山縣教育局
常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