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駐馬店汝南縣委統戰部招聘10人公告
一、招聘原則
堅持“自愿、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以勞務服務形式實施,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不占事業單位編制。
二、招聘計劃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勞精神;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畢業生(已取得畢業證書);
5、專業不限(文秘、計算機、經濟管理、工商管理專業優先);
6、年齡18-30周歲(2002年12月1日前--1990年12月31日后出生);
7、汝南縣所轄戶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以及其它不符合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途徑
通過在駐馬店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和駐馬店市新錦程集團(深圳市新錦程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szngfg.com)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聘數額、招聘條件及招聘辦法。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費用、報名資料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0年12月7日—2020年 12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2、報名地點:汝南縣人才交流中心二樓(電話:0396-8053688);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網絡、委托及其他方式報名;
4、報名費用:30元/人/科;
5、報名資料:報名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齊全的,不予報名注冊: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原件及首頁、本人所在頁復印件各一份)、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學歷或學籍驗證報告原件;
(2)《2020年汝南縣委統戰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于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自行打印填寫個人信息,并將電子照片插入照片欄內;
(3)紅底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張(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證號碼信息);
6、資格審查:對擬報考人員實行報名前初步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內容為:考生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其他必備條件按照公告要求標準進行初步測試。資格初審內容有一項不達標者將現場取消考生報名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過程,凡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本次報名、考試、聘用資格。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組織實施。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匯總考試總成績,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
筆試。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公布的為準,考試科目統一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筆試滿分100分制。根據報名人數達到1:3的進行筆試,如報名人數未達到1:3的直接進行面試。
1、所有報名初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漢語作答,總分10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以《筆試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
3、領取《筆試準考證》: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領取或預留電話無法接通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4、考生必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攜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5、成績查詢:筆試成績通過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統一公示。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單》上的時間、地點為準;
3、領取《面試通知單》: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單》,具體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領取或預留電話無法接通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后果自負;
4、考生必須攜帶《面試通知單》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攜帶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考試;
5、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
綜合成績查詢:綜合成績通過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統一公示。
(四)體檢
考試結束之后,根據考生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與體檢的人員,體檢工作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統一組織,費用自理。
(五)政審
體檢合格后,由用人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因體檢、政審不合格等造成職位空缺,可根據實際情況,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必須參加體檢和政審。應試人員最終通過體檢、政審的,確定為擬聘人選。
(六)公示聘用
對于擬聘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者,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辦理用工手續。
(七)簽訂合同
經公示無異議的錄取人員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派遣錄取人員至用人單位工作。
五、崗位待遇
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不列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與受聘人員建立用工關系,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和派遣合同,經費由縣財政列支,工資和社會保險待遇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監督管理
(一)用人單位與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對錄取人員實行雙重管理,以用人單位管理為主,用人單位負責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協助用人單位對錄取人員進行管理,并對招聘人員實行退出機制。
(二)錄取人員在工作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將有關人員退回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并停止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
1.通過其它途徑已經實現就業的;
2.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學、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無故曠工連續15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年度考評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繼續留崗工作的。
七、其他事項
具體崗位要求由各用人單位負責解釋。用人單位在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可按崗位要求優先錄取。
本實施方案由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396-8053688(汝南縣人才交流中心)
0396-3338577(駐馬店市錦程人力資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