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張家界市市直事業單位引進人才93人公告
一、引進計劃
本次引進計劃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93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引進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見《張家界市市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職位計劃表》(附后)。
二、引進條件
(一)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滿足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市外人才(全職所在單位在張家界市范圍以內的不能認定為市外人才)。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人事考試招錄中因違反相關規定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三)其他說明
1.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2.往屆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執業資格證和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2020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必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3.學歷學位要求碩士研究生的是指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2017年以來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不含專升本>)。
4.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學歷學位證書填寫,本次引進條件所涉及專業參照《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執行,所學專業已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引進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用人單位認定。
5.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以2020年12月31日為準計算(含12月31日),比如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是指198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
6.市外人才的界定按照《張家界市人才引進操作規程》相關規定進行認定。
7.報考人員在整個人才引進過程中,應保持報名時登記的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通訊不暢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三、引進程序
高端人才引進程序:引進兩院院士等高端人才實行“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無需進行考試、考核;高層次人才引進程序:引進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高層次人才實行“免予考試+隨到隨引”,直接進行專業考核;一般引進程序具體步驟: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登錄張家界人才在線網(www.張家界人才在線.com),在“綜合申報——人才引進——人才引進(報名)登記表”中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1日9:00至12月9日17:30。網上報名時填寫《張家界市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申報)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證件照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執業資格證等材料的掃描件。
(二)資格審查
1.網上資格初審。網上資格初審與網上報名同時進行,用人單位及時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并告知報考人員初審結果。
2.現場資格復核。資格復核需本人在現場進行,時間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現場資格復核時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張家界市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申報)登記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3)學歷學位證;(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21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5)執業資格證;(6)本科及以后階段的學生干部任職證明、學術成果及其它相關獎勵榮譽證書(件)等;(7)有世界、國內500強企業1年以上從業經歷的提供銀行流水。
現場資格復核合格者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進入面試程序。
資格審查貫穿引進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引進對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引進資格。
(三)面試與考核
考生面試、考核總分=面試成績×70%+量化考核×30%。
1.面試
面試暫定于12月19日在張家界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面試分為醫學崗位專業面試和其他崗位結構化面試。所有崗位面試開考比例(網上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崗位引進計劃數)不得低于2:1,面試開考比例達不到2:1的崗位取消或核減引進計劃。面試成績按100分制計算,設立70分的面試成績合格線,即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考核、體檢、考察程序。
2.考核
用人單位根據考生的學習經歷、在校任職情況、榮譽業績等情況進行量化考核,按100分制計算。
(四)體檢
根據崗位引進計劃數,按考生面試、考核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等額(高層次人才不計算在內)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暫定于12月20日在張家界進行,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體檢由市委人才辦統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另增加新冠肺炎核酸檢測項目。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用人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由用人單位成立考察組進行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結束后,由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做出考察結論。
引進計劃出現空缺時,按照同一崗位考生面試、考核總分和體檢、考察結果,可以依次等額遞補,遞補最多不超過2次。
(六)公示與聘用
用人單位黨委(黨組)根據考察結果研究提出擬引進人選。擬引進人員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后,辦理聘用或調動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進人才須在用人單位服務五年以上(自辦理聘用手續之日起計算)。引進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崗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放棄的考生,記入張家界市人才引進誠信檔案。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自做出暫緩聘用結論之日起90日內,反映的問題仍未查實的,終止聘用程序。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四、引進待遇
引進待遇按照《張家界市人才引進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一)工資待遇。按照國家事業單位工資規定執行。
(二)職級待遇。在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工作并獲得相應學位的博士、碩士研究生,可按相關規定分別享受七級職員、八級職員職務經濟待遇;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博士、碩士研究生經認定符合相關條件的可分別享受副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經濟待遇。
(三)享受購房補助、安家費和生活補助。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享受購房補助30萬元、安家費10萬元、五年內每月生活補助2000元;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才享受購房補助10萬元、安家費3萬元、五年內每月生活補助1500元;碩士研究生享受購房補助4萬元、安家費3萬元、五年內每月生活補助1000元。上述購房補助在張家界市城區內購房后分兩次發放。
(四)享受人才服務“綠卡”待遇。享受免費進景區、醫療優待和子女就近入學等優待服務。
五、紀律與監督
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市直各用人單位紀檢監察組分別按職責分工對人才引進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對有關人員在人才引進過程中違法違紀違規的,要依法依紀依規進行處理。
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44—8201859(中共張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744—8228097(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附件:
張家界市市直事業單位2021年公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職位計劃表
中共張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張家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