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城建學院人事代理招聘碩士25人公告
根據《河南城建學院人事代理人員管理辦法》(校政人〔2016〕82號)、《河南城建學院人事代理人員管理補充規定》(校政〔2019〕95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我校面向社會進行2020年人事代理公開招聘碩士,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5名,其中教學科研崗16名、實驗教學崗5名、教輔專技崗4名。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招聘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總體負責、統籌協調、具體指導招聘工作,對招聘工作中出現的重大、特殊問題進行研究決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招聘對象、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教育碩士研究生畢業并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詳見附件《河南城建學院2020年人事代理公開招聘碩士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招聘要求
(一)所有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知識、技能和資質。
(二)不同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所需具備的其它條件
1、教學科研崗
第一學歷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四年制或五年制或經教育部認可的國境外學制)且具有學士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并獲得有碩士學位,本、碩學科(專業)須為《河南城建學院2020年人事代理公開招聘碩士計劃表》要求的學科(專業),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實驗教學崗、教輔專技崗
第一學歷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且具有學士學位,碩士研究生畢業并獲得有碩士學位,本、碩學科(專業)須為《河南城建學院2020年人事代理公開招聘碩士計劃表》要求的學科(專業),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 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 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
4. 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或不予聘用
1、應聘人員資格不符或弄虛作假的;
2、不按要求進行現場報名確認和資格核查的;
3、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
4、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
5、體檢不合格、不能按時完成體檢或放棄體檢的;
6、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簡章在河南城建學院網站(網址http://www.hncj.edu.cn)發布,發布時間為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3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請登錄招聘報名系統(http://rczp.hncj.edu.cn),進入“人事代理(碩士)”端口進行報名,同時將個人詳細簡歷的電子版發至學校人事處招聘郵箱rsczp@hncj.edu.cn或相關學院招聘聯系人郵箱(見附件招聘計劃表);每人限報1個崗位,請應聘者慎重選報。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我校人事處牽頭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查實應聘人員資格不符或弄虛作假,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三)現場報名確認和資格核查
應聘人員需到我校人事處進行現場報名確認和資格核查,屆時需攜帶的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②本人第一學歷至最高學歷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國學位與研究生信息網” 下載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學位認證報告;③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原件復印件。通過現場報名確認和資格核查的應聘人員方可取得筆試資格。
應聘人員若需咨詢,請直接與我校人事處聯系。
聯系人:閆老師、鄭老師
聯系電話:0375—2089083、2089192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的具體事宜,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我校人事處網站,若本人不及時閱讀相關信息造成后果的,責任自負。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由我校負責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評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業務素質,內容為應聘崗位所需的公共知識和專業知識,分值分別占40%、60%。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三天內在我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
資格審查結束后,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未達到3:1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筆試結束后,若發現參加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未達到2:1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崗位計劃數。招聘崗位變動情況將及時在我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
筆試成績=公共知識部分×40%+專業知識部分×60%。
2、面試
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參加筆試人數和招聘崗位計劃數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參加筆試人數和招聘崗位計劃數為2:1的,則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時,如有缺考人員造成該崗位形不成競爭的,面試人員成績需達到85分。
面試滿分100分,內容為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水平、崗位技能、教師素養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方式為:①教學科研崗、實驗教學崗:試講和答辯,根據崗位專業特點,面試內容還可以包含實際操作(專業技能測試)等;②教輔專技崗:陳述和答辯。
面試環節將全程錄像。同一崗位面試全部結束后,現場公布該崗位全部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所有崗位面試全部結束后,當天在我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全部應聘人員的成績。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由我校人事處組織實施。體檢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因考試總成績相同無法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進行面試加試。體檢人員名單在我校人事處網站上公布,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7年修訂)》。若體檢出現不合格、不能按時完成體檢或放棄體檢者,由我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從報考同一招聘崗位者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由我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它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缺額時,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招聘崗位缺額的,由我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從報考同一招聘崗位者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即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學校審核后,在我校人事處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依據《河南城建學院人事代理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校政人〔2016〕82號)、《河南城建學院人事代理人員管理補充規定》(校政〔2019〕95號)等文件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聘后工資待遇按我校的相關政策執行。
五、紀律與監督
學校成立由紀委書記(監察專員)任組長的人才招聘工作紀律監察小組,辦公室設在學校紀委辦公室,負責對整個招聘工作進行監督監察,對舉報和申訴進行調查查處。對弄虛作假,以及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應聘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監督電話:
0375-2089310(學校人才招聘工作紀律監察小組辦公室)
0375-2089083/2089192(學校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河南城建學院人事處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