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市學院招聘5人公告
根據學校發展需要,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門學科專業目錄為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15日-2020年10月31日。
2.報名方式:報名方式采取郵箱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請將下述報名材料掃描形成電子文檔發送到電子郵箱hncursc@126.com(應聘郵件標題名稱:“合同用工+姓名+應聘崗位+應聘單位+所學專業”),并與學校人事處確認是否收到郵件。
報名材料含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含第一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應聘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明),填寫《湖南城市學院2020年非編合同用工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和提供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視疫情情況另行確定,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考試安排的時間、地點在湖南城市學院網站通知公告欄公布。
(三)考試、考核
1.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數與崗位應聘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的比例。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紀委全程監督。
2.考試、考核方式
各招工部門組織專家,聯合人事處和紀委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進行考試、考核。
考核采取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技能測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40%)。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全部參加技能測試, 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和基礎素質,總分100分。設置成績合格分數線7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如應聘同一崗位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技能測試合格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等,總分100分。
參加技能測試工、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所有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含80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四)心理測試、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技能測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心理測試、體檢和考察人員。心理測試合格者進入體檢環節,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
(五)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應聘者綜合成績、心理測試和體檢考察等情況,由人事處組織用工部門、紀委等專家研究確定擬聘人員,并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定。擬聘人員因故不能到崗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名可依次進行遞補(遞補不超過兩次)。
(六)公示
對學校確定的擬聘人員在湖南城市學院人事處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錄用
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進行錄用。
五、聘用待遇
一經聘用,學校與其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原則上首次聘期為1-4年,試用期(其中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3個月,無工作經歷的試用期12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關事項
1.應聘過程中學校不收取任何費用,應聘者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
2.選聘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接受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737-6110025 15007371982(湯老師)
3.錄用人員實行試用制度。在試用期內,如有違反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學校將解除勞動合同。
4.上崗后若發現錄用人員個人檔案材料造假或報名及相關證明材料不實的情況,學校與其解除聘用合同。
七、聯系方式
報名和聯系地址:
湖南省益陽市迎賓東路518號,一辦公樓217室。
電話:0737-6111010;0737-6111336
聯系人:雷老師;張老師
郵政編碼:413000
報名電子郵箱:hncursc@126.com
附件:
附件1:湖南城市學院2020年非編合同用工(第二批)公開招聘需求一覽表
湖南城市學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