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聊城東昌府區臨時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東昌府區臨時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開發臨時公益性崗位做好保復工穩就業工作的通知》,經研究,決定在全區開發一批臨時公益性崗位。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員范圍
本次開發的臨時公益性崗位全部用于安置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是指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的通知》中所規定的具有東昌府區戶籍或常住戶籍人員。具體包括以下人員:
(一) 大齡失業人員
指女性40周歲、男性50周歲以上的失業人員。本次招聘年齡規定以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
(二) 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
指城鎮居民家庭成員均處于登記失業狀態,且家庭無經營性、投資性收入。被認定的零就業家庭中有1人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或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就業援助服務的,不再作為零就業家庭對待。
(三) 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
指農村家庭中無人轉移到二、三產業就業的登記失業人員。
(四) 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指離婚、喪偶、撫養子女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含在校學生)的登記失業人員。
(五)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指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的登記失業人員。
(六) 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
指持有殘聯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登記失業人員。
(七) 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人員
指城鎮失業人員連續失業滿一年以上且在失業期間無用工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
(八) 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
(九)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二、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本招聘公告由區人社部門報請市人社部門審批后,同時在市人社局官方網站、區政府網站向社會發布。各鎮(街道)人社所負責將此公告宣傳到各行政村(社區)。(報名時間: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2日)
(二)提出申請。符合條件且有意從事臨時公益性崗位的人員,以行政村(社區)為單位,向所在鎮(街道)人社所提交申請人員居民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表等相關材料。
(三)確認資格。鎮(街道)人社所審核申請人員相關材料后,統一報區勞動就業辦公室予以資格確認。
(四)考察錄用。鎮(街道)人社所通過比選、面試、走訪等形式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進行考察錄用。原則上各行政村(社區)的臨時公益性崗位在本行政村(社區)申請人員中產生;本行政村(社區)沒有合適人選的,崗位指標可在本鎮(街道)范圍內按照有利于開展工作的原則調劑使用,確保一村(社區)一崗位,實現工作范圍全覆蓋。
(五)手續辦理。對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區政府網站公示3天,無異議的確定為錄用人選,由鎮、街政府為其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并報市人社部門備案。
三、崗位職責范圍和薪酬待遇
本次開發的臨時公益性崗位為非全日制崗位,各鎮(街道)要按照“一村(社區)一崗”的原則,面向轄區內所有行政村(社區)進行開發安置,專項從事農村勞動力調查、招聘信息發布、組織農民工外出務工、協調返鄉農民工就業地就近就業、服務返鄉農民工創業、宣傳就業創業扶持政策等公共就業服務工作。
本次開發的臨時公益性崗位按照每人每月 600 元標準給予崗位補貼,補貼期限至2020年6月底,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和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統籌列支。
四、崗位管理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具體統一指導鎮、街政府與臨時公益性崗位錄用人員訂立勞動合同,統一安排工作任務。按照“誰使用、誰管理”原則,鎮、街政府為臨時公益性崗位管理主體,負責臨時公益性崗位的管理、績效考核、待遇發放,鎮(街道)人社所和行政村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負責日常管理,對于報表不及時耽誤工作人員,要適當扣減其工資待遇。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東昌府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