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黃州區衛生健康系統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12人公告
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辦函〔2020〕8號)等文件精神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招聘疫情防控相關的專業技術崗位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疫情防控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義務,遵守事業單位工作紀律;
4、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正常履行職責的文化程度、專業或技能條件和工作能力;
6、有較強實際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者優先,特別是正在參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7、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詳見《黃州區衛生健康系統急需補充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一覽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應聘: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的;
3、正在接受審計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曾被開除公職;
5、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6、原工作(聘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7、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的可不受理的。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布公告
《黃州區衛生健康系統急需補充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公告》擬于2020年2月29日在黃州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二)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對照崗位條件,填寫并發送《黃州區衛生健康系統急需補充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報名表》各招聘單位指定郵箱。
(三)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2日8:00—17∶30。
2.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3月3日。區衛生健康局和區總醫院組織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進行網絡報名審查。對符合報名要求的及時電話確認,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及時電話回告,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四)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崗位表》“報考資格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考察時提供),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務必真實準確,電話號碼不要隨意變更,以便于聯系。
3.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各崗位年齡條件見《崗位一覽表》,年齡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即:2020年2月29日(如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即為1979年2月29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工作經歷時間截止為2020年2月29日;
4.關于崗位所需專業。各崗位所需專業詳見《崗位一覽表》。
5.關于工作經歷。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考生,考察時須提供崗位工作經歷的有效證明(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社保繳納證明或工資發放證明等)。
報名人數應大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量,如果小于招聘崗位數量的,應核減招聘崗位數量。
四、網上面試、考察聘用
(一)面試時間。2020年3月4日。
(二)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以及應試人員的政治品德和思想素質等。面試方式采取網上答辯、電話交談的方式進行。
(三)考察人員的確定。報名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由考官根據應聘者的面試表現綜合評定,按照招聘崗位1:1的崗位確定進入考察人選。
(四)確定進入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通知立刻參加疫情防控一線工作,拒不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取消招聘資格。
(五)考察。被考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一線工作表現作為考察的依據,考察期原則上不低于20天,考察期結束后,區人社局、區衛生健康局、區總醫院擬對考察人員進行工作表現考察,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網上予以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招聘單位直接聘用。
(六)事后備案。疫情過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聘用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相關資料報區人社局審核后,補辦聘用認定登記手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辦理聘用認定登記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招聘公告由黃州區人社局、黃州區衛生健康局、黃州區總醫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黃州區衛生健康系統急需補充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崗位一覽表.xls
附件2:黃州區衛生健康系統急需補充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黃州區人社局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