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駐馬店市市長熱線服務中心招聘5人公告
來源: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12-17 09:52:02
駐馬店市市長熱線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駐馬店市市長熱線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駐馬店市市長熱線服務中心為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的事業單位,正科級規格,經費實行財政全額預算管理,現招聘九級職員5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或國家承認的研究生學歷;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有1年以上政務督查或半年以上政務熱線工作經歷。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5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
報考者于2019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4日17:00到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科報名(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開源路56號1號樓1902房間)。報名時需提交《駐馬店市市長熱線服務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與報名表同底版證件照片2張及電子版(以身份證號碼命名)。
(二)資格審核
對報考者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三)領取筆試準考證
通過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于2019年12月27日9:00至17:00到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科領取筆試準考證。
報名人數(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確定)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根據招聘崗位特點,按照統一規范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時間150分鐘。測試內容:政治理論、公文寫作、政務督查和政務熱線業務知識等。綜合知識測試成績滿分100分。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軍區《關于進一步加大大學生征集力度的意見》(豫政〔2016〕53號)精神,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的士兵;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取得學歷的退役士兵)報考的,筆試成績加5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時向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科提交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證等材料,逾期不提交,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人員情況于筆試前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公示。
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加分
(二)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達不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
2、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溝通、應變、信息獲得、言語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領取面試通知單。
進入面試人員,到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科領取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在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另行通知。
如出現自動放棄等因素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遞補。
(三)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末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情況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序遞補。
體檢主要檢查被檢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能否適應招聘崗位要求。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原人事部、原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與歷次修訂內容,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河南省公務員錄用體檢組織工作流程(試行)>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的要求進行。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階段如出現自動放棄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一次性遞補體檢、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并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正式聘用手續;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公告由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601906
駐馬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8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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