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龍江哈爾濱音樂學院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2006〕32號)、《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黑人社發〔2011〕6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32號)及《關于全面下放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權限的通知》(黑人社發〔2015〕66號)等相關規定,結合我院發展建設目標及人才培養實際需求,經學院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院簡介
哈爾濱音樂學院是黑龍江省唯一獨立設置的公辦藝術類高等院校,是全國獨立設置的十一所專業音樂學院之一,是黑龍江省國內一流學科建設高校之一。學院設有音樂與舞蹈學、藝術學理論2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及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學院設置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3個本科專業,涵蓋美聲唱法、民族唱法、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鋼琴、手風琴、音樂學理論、作曲、合唱指揮9個專業方向。(學院簡介詳見http://www.hrbcm.edu.cn/)
二、招聘原則
(一)為建設國內一流、國際知名音樂學府,打造具有國際水準的高水平、專業化師資隊伍,面向國內外知名音樂院校公開招聘優秀人才。
(二)緊密結合學院發展建設規劃,從學科專業建設、人才梯隊建設、人才培養、管理服務的實際需要出發,統籌規劃,保證重點。
(三)堅持公正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招聘、嚴格考核、平等競爭、擇優錄用。
三、招聘計劃
詳見《哈爾濱音樂學院2019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適應高等院校教學科研、藝術實踐等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質和文化素養。
(二)熱愛音樂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較強的業務能力,團結協作、富于創新,樂于為哈爾濱音樂學院的建設與發展做出貢獻。
(三)應聘人員應身心健康,儀表端莊、口齒清晰,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能力。
(四)應聘人員均應具有全日制統招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不含聯合辦學、專升本),港澳臺地區和國外院校畢業的應聘人員,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根據招聘專業特點,應聘教師人員本科、碩士、博士所學專業須一致或相近。
(六)應聘教師崗位的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含當日),博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含當日)。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者或具有公辦本科高等院校教學工作經驗3年以上(需由學校人事或教務部門出具相關證明)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含當日)。
(七)應聘人員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獲得報名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如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則不予錄用。
(八)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九)應聘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十)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在校期間受過處分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受行政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9日9:00至12月20日16:3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電子郵件的報名方式,報名電子郵箱為zhaopin@hrbcm.edu.cn,提交報名表和相應佐證材料。
3.報名提交材料:
(1)《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
(2)居民二代身份證正、反面,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須為藍底、白底或紅底證件照,生活照、風景照的不予審核);
(3)應屆畢業生推薦表;
(4)本科、碩士、博士的畢業證、學位證(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能夠按期獲得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的證明);港澳臺地區和國外畢業院校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5)應聘人員簡歷。
以上材料的掃描版(.pdf)以壓縮包(.rar)的形式發送到報名電子郵箱(郵件主題標明為“應聘崗位+姓名”)。
4.應聘人員要填寫有效的聯系方式,保證聯系通暢。
(二)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19年12月10日9:00至12月20日17:30。
2.資格審查結果采取電話、短信或郵件回復的方式通知。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低于3:1的,則縮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對于急需緊缺的崗位,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三)現場確認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請按照如下要求進行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及地點
確認時間:2019年12月23日,9:00-16:30;
確認地點:哈爾濱音樂學院主樓A527室(人事處)。
2.確認材料
(1)《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本科、碩士和博士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港澳臺地區和國外院校畢業的應聘人員,還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能夠按期獲得學歷、學位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4)應屆畢業生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5)應聘崗位所需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6)應聘作曲教師崗位的須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為大型曲式結構的管弦樂(至少是雙管編制)作品,并提供樂譜和音響資料。
3.現場確認核查后,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相關證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檔備查,恕不退還。
4.未按期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材料不全的應聘人員,不予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通過者,方可參加考試。對于不符合應聘條件、虛報瞞報應聘材料的應聘人員,將被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四)考試
1.考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及要求請關注哈爾濱音樂學院網站(http://www.hrbcm.edu.cn/)的通知。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2.考試形式和內容
應聘教師崗位的考試采取專業技能考試和課堂教學試講的方式進行,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試講前需進行心理測試。
(1)專業技能考試
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由學院組織實施。根據專業技能考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專業技能考試成績低于85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可適當降低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比例。擬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3天。
(2)課堂教學試講
課堂教學試講計分方式為百分制,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3)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70%+課堂教學試講成績×3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4)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以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高者優先。
(5)具體考試內容及相關要求詳見《哈爾濱音樂學院2019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考核辦法》(附件3)。
六、考核
學院對課堂教學試講和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檔案情況和工作實績等考核,同時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體檢
應聘人員應到學院指定醫院自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八、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學院在哈爾濱音樂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hrbcm.edu.cn/)上對擬錄取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錄取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學院確定錄用人員并為其辦理相應手續,并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
十、享受待遇
(一)被錄用的應聘人員予以落實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黑龍江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學院正式在編教職工的相應待遇。
(二)符合學院引進高水平人才條件的,按照《哈爾濱音樂學院人才引進暫行辦法》,由學院審批,享受相應待遇。
十一、相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辦理入職手續時,需提供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原件,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二)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入職手續時,須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認證書、留學歸國證明,并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三)凡在公示期、考核及入職后試用期內,檔案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相關規定及錄取原則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對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為一年)。試用期滿學院將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錄用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六)本公告由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 陸老師、宋老師
聯系電話:0451-58597618
監督電話:0451-58597656
學院網址:http://www.hrbcm.edu.cn/
電子郵件:zhaopin@hrbcm.edu.cn
學院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學子街3179號
附件:
1.《哈爾濱音樂學院2019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2.《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3.《哈爾濱音樂學院2019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考核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