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教育局面向2020屆畢業生招聘91名教師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大力實施事業單位人才延攬計劃,進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引才力度,海口市教育局將于近期赴高校面向2020年全日制應屆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正式在編教師。現根據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海南省公安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市教育工作實際,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此次公開招聘遵循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面向2020年全日制應屆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市直屬學校教師91名,具體崗位條件參見《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赴高校招聘2020年應屆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按有關規定享受海口市人才優惠政策,并視崗位享受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所要求條件的高等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優秀畢業生(非師范專業優秀應屆畢業生也可報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心理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報考人員身份和范圍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20年優秀應屆畢業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畢業),考試入圍的在報到時須提供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大學在讀期間必修課和限選課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報考(特別說明: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專業課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在公告發布前,必修課或限選課補考合格的可以報考)。
留學歸國人員取得相應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的2020年優秀應屆畢業生(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畢業),通過考試、考察和體檢后,必須憑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報考者須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等不接受報考。
注:要求最高學歷的前置各層次學歷都必須屬于全日制。
3.職業資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報名時需提供對應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數學教師資格證可報考要求初中數學教師資格證、小學數學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小學數學教師資格證不可報考要求高中數學教師資格證的崗位),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見附件3),承諾在2020年08月31日前應取得對應學科及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英語教師崗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及以上合格證書。應屆生不能提供的,須就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合格證書提交承諾書(見附件3),承諾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合格證書資格,境外高校畢業生如無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合格證書,須現場提供近年來的雅思考試6分或托福考試80分及以上成績單。
4.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最高年齡限制統一為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0月3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或被認定為報考不誠信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20年9月1日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已被各級機關(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錄用,已與其他事業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或聘用合同、與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定向或委培協議的,不接受報名;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考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請考生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登錄海口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haikou.gov.cn),進入報考專題,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并上傳證件照、身份證、成績單、獲獎證書、畢業生推薦表(函)等材料掃描件,提交相關信息后,將由專家組于后臺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考生打印報名表,憑身份證、報名表及相應報考原件及復印件(詳見下方須提供的材料內容)參加相應考點資格審查。未通過初審的考生,建議不要前往現場。各考點報名時間截止至資格審查當日下午17時。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每個考點限報考1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保持通訊暢通,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通訊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及時間
1.設立“廣州”“長春”“武漢”資格審查點。請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通過網上報名審核后,備齊報名表、個人簡歷、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等應聘材料參加相應考點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方能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2.資格審查時間與地點:
長春市,2019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東北師范大學。
武漢市,2019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華中師范大學。
廣州市,2019年1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華南師范大學。
以上時間、地點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海口市教育局網站或海口教育發布公眾號。
(四)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資格審查方法
考生在報名時須提供相關材料(具體詳見下款)。招考單位組織專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結合崗位特點,通過查閱資料、面談或專業測試(限音體美及幼師崗位)等辦法進行預評分。評分標準為:學歷、學位、畢業學校、學習成績、外語水平等占70%,職位所需其他條件(如在校及實習表現、獲獎情況、科研創新成果等其他綜合素質表現)占30%。各崗位從預評分達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數1:6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若某崗位報考者符合條件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的6倍,則以實際符合條件人員為面試人選。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宜于資格審查當日公布在所報考的資格審查點,并同時在海口市教育局網站或海口教育發布公眾號公布。
2.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按以下順序提供并整理好資料,其中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交留復印件。
(1)基本材料
報名表(彩打,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證(正反面復印)、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績單(需有院系或教務處公章)、獲獎證書及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資格審查時提供不了推薦表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如報考者為研究生的,還需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報考人員需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的,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附件3)。英語教師崗位要求獲得專業英語四級等級合格證書,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合格證書提交承諾書(附件3)。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①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審查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須就本人學歷學位認證提交承諾書(附件3)并接受資格審查;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②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③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的,需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3.其他要求
(1)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審查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資格,5年內不得參加海口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聘;
(2)報考人員須本人按時到達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3)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人員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時的審查結果為準;
(4)現場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
六、考試程序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方式確定擬聘人選。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于發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公告時一并公布,具體安排詳見公告。
注: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的報考者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參加面試。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的具體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由海口市教育局負責組織。
(三)成績公布
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即考生面試結束離場后,到指定教室查看面試成績。全部成績于面試結束當天在招聘點及海口市教育局網站或海口教育發布公眾號向社會公布。
(四)確定入圍擬聘人選
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各崗位在面試成績60分(滿分100)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考點該崗位聘用人數等額確定擬聘人選;整個崗位的面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面試成績相同的,成立專家組評議并以其評議結果為準。
七、提交三方就業協議
面試成績公布后1天之內,在海口市教育局網站、海口教育發布公眾號及招聘點向社會公告“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及提交三方就業協議時間”。擬聘人員須攜帶三方就業協議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并根據入圍公告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提交相關材料。
未發放三方就業協議書或需網上邀約的入圍考生,也須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簽署承諾書。承諾三方協議發放之日起3日內(以協議寄出的時間為準)將本人簽名的就業協議書和就業協議書發放證明(內容須含三方協議發放時間,加蓋“就業指導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海口市教育局。網上簽約院校的入圍考生,須承諾在應約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完成簽約。逾期沒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注:①我局待入圍考生三方就業協議全部收集完后,在三日內完成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意見,將三方就業協議書(學校聯及個人聯)寄送入圍考生所在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及考生個人。②逾期沒有簽訂三方就業協議的,以及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又自愿放棄的,均視為自行放棄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崗位空缺,可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八、畢業報到、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畢業報到
入圍擬聘人員畢業后憑全國統一的派遣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人事檔案等有關材料,于指定時間內到海口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到,由人事科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材料不全者取消錄用資格,三方就業協議同時終止,空缺崗位可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二)體檢、考察及公示
1.體檢
入圍擬聘人員畢業報到后,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生如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資格)。擬聘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將不進入下一招考環節。
2.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擬聘單位對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對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適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
3.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人選,名單在海口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及公示期間,如考生放棄,或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錄用的,一律不予錄用。空缺崗位可結合用人單位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進行遞補。如需遞補,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公示期滿后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九、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按有關程序報海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擬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未配合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聘用資格。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級,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學歷。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三)應屆畢業生須于2020年0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及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四)擬聘用人員在簽約后至報到前,因違紀等原因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聘用資格。
(五)考生填報資料失誤導致審核不通過或影響聘用結果的,由考生負責。
(六)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資格條件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資格條件不實或不符的,或在招聘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教師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的組織方無關。
(八)未被錄用者,報名時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還,請報考者自行留存。
(九)招聘信息查詢途徑
海口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haikou.gov.cn
微信公眾號:海口教育發布
(十)本公告由海口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各項紀律規定。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市紀委監督指導,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十二、聯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區長濱路市政府第二辦公區18棟南樓5041室。
郵編:570135
聯系電話:0898-68724595、68724597、68724598
技術支持電話:0898-68724600
監督電話:0898-68724591
附件: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0年應屆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第一號).pdf
1.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0年應屆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2.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0年應屆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4.海口市教育局2019年秋季赴高校面向2020年應屆優秀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