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遼寧撫順清原縣衛生健康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7人公告
2019年清原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定,結合我縣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普通高、中等院校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清原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系統在編在崗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應聘人員年齡必須在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8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2019年清原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2)。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它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者的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料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25日。海外院校畢業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布招聘信息
公開招聘的崗位信息通過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fsrs.fushun.gov.cn)統一向社會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8:30至16: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復核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遼價函〔2010〕29號)規定,收取報名費50元/人。
3.報名地點:清原滿族自治縣衛健局二樓會議室。
4.報名時需準備的材料:
(1)報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載打印填寫);
(2)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張;
(3)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附件3,如提供困難可在體檢前提供),并加蓋公章,其余人員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系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1的崗位,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招考單位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考生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以及招聘崗位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現報考者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考試、應聘資格。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
請考生攜帶身份證,于2019年10月18日9:00至16:00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筆試為專業考試科目,具體內容為生理學、解剖學。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筆試結束后,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2.面試
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面試。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可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若面試人員名單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用人單位向其他進入該崗位的應聘者說明情況,遞補后未達到規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不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放棄資格。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均通過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布。
面試注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崗位職責特點,體現對考生任職條件的要求。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聘用。
考生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兩部分組成,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出現小數時,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數。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均通過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向社會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在縣衛健局及縣人社局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確定為體檢人選后,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資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重點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因體檢、考察或考生自愿棄權等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可在面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因考生棄權等個人原因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信息統一在撫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舉報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舉報人要實名舉報),不予聘用;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問題的人員,辦理備案手續。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格執行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六、有關事項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縣衛生健康局進行審核確認,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
2、在招聘過程中,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3、考生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報名咨詢電話:清原縣衛健局:024—53023119
紀律監督電話:清原縣紀委監委:024—53022551
附件1:2019年清原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附件2:2019年清原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清原滿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清原滿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