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東安縣委統戰部事業單位選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縣委統戰部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報名、筆試、面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擇優選用。
二、選聘崗位及人數
東安縣委統戰信息中心文字綜合崗位工作人員1名。
三、選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東安縣內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工勤人員身份除外);具有5年以上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工作經歷(不含試用期,工作經歷累積時間計算到2019年7月1日止)。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績突出。
(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會熟練操作計算機。
(四)年齡在42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近五年來,年度考核均獲得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聘:
1.試用期未滿的;
2.受處分期間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檢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調入后即構成法定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1日至8月3日。
2.報名地點:縣委統戰部(聯系人:陳婉萍,聯系電話:0746—4218085 13243699680)。
3.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填寫《縣委統戰部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由所在單位黨委(黨組)簽署推薦意見并蓋章,到縣委統戰部辦公室報名。
4.報名材料:
(1)《縣委統戰部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兩份);
(2)單位書面推薦意見(主要是德能勤績廉及主要專長的現實表現);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
(4)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直接取消資格。
(二)考試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根據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考生綜合成績。
1.筆試。筆試內容為撰寫綜合性材料,以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報名人數與公開選調(選聘)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由縣委統戰部會商人社、編辦等部門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選聘)計劃數1:2的比例進入面試,如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的,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察
綜合成績第一名的,若考察不合格的,由第二名遞補,列為考察對象。縣委統戰部組織專門考察小組對入圍人選在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復核所有資料并查閱個人檔案。
(四)公示
將確定的擬選調(選聘)人員在東安新聞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試用與調入
擬選調(選聘)人員,先到部機關跟班試用2個月。試用期間,其人事、組織關系不變,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發放。試用期滿后,經部務會研究合格者辦理調動手續,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五、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由縣委統戰部、縣人社局、縣編辦負責組織實施,本方案由東安縣委統戰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東安縣委統戰部
東安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