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吉首大學第二次招聘19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教學科研及管理崗位人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校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教育部門學科目錄為準;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詳見《吉首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教學科研和管理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吉首大學校園網(http://www.jsu.edu.cn)等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6日18:00。
2、報名方式:采取郵箱報名方式。
郵箱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則取消應聘資格。
請應聘者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并如實填寫,連同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含第一學歷證明材料)、職稱資格證書、科研成果及獲獎、畢業生推薦表等報名材料掃描或拍照,以壓縮包(其名稱為“招聘單位+崗位名稱+姓名+所學專業”)形式將上述材料發送至招聘郵箱(招聘郵箱詳見附件1)。
3、相關要求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且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本科,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須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在吉首大學人事處網站公布。
(四)考試方法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其中學歷學位要求為博士研究生的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2、考試方式
(1)教學科研及實驗教學崗位:
采取試教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試教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試教: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試教,試教采取授課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專業基礎知識和教學基本素質等,總分為100分。設置合格分數線75分。
試教由學校集中安排時間和地點,統一組織實施。
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科研業績、語言表達、形象氣質、思維應變、綜合分析能力等,總分100分。設置合格分數線75分。
面試由各單位結合實際情況制定面試方案,方案應包括面試考核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面試專家名單(7-9人,含學校教學督導團1人,非本單位專家至少1人),面試時間地點等。面試方案需提前三天報人事處人事科。[page]
(2)人事處、財務處、后勤管理處、征地與基建辦公室等部門管理崗位: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考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崗位專業知識。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原則上按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參照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能力、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5分(含65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輔導員崗位
采取筆試、面試(含才藝展示)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其中才藝展示占綜合成績的1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考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崗位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文案寫作等),總分100分。
面試、才藝展示: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3:1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參照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組織能力、分析問題及處理問題能力等;才藝展示,應聘人員根據個人特長現場展示。面試與才藝展示總分均為100分。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5分(含65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4)心理咨詢崗位
采取筆試與面試(包括模擬心理咨詢)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其中模擬心理咨詢占綜合成績的3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和心理咨詢崗位專業知識等,總分100分。
面試、模擬心理咨詢: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面試參照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組織能力、分析問題及處理問題能力等;模擬心理咨詢主要測評應聘人員運用心理學知識開展大學生心理咨詢工作的能力與技巧。面試和模擬心理咨詢總分均為100分。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5分(含65分),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5)筆試和面試均由學校統一組織實施,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各考試環節成績在吉首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公布,請應聘者及時關注。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并列的,按試教或筆試單項成績排名確定),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并在吉首大學網站人事處網頁公布。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主要為遵紀守法、政治思想、心理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合格棄權的,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先后可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報學校審定后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無異議者,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人事代理。聘期內待遇參照同類人員相關標準執行。
咨詢電話:0743-2198013(人事處)
監督電話:0743-8564814(紀檢監察室)
附件:
1、2019年吉首大學第二次公開招聘非事業編制教學科研和黨政管理崗位計劃及要求一覽表.xls
吉首大學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