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州市公安局招聘地鐵輔警200人簡章
常州市公安局公開招聘地鐵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常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地鐵輔警200名。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
(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無戶籍限制;
(四)性別及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限男性;
(五)具有履行招聘職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六)身心健康,體形端正,身體勻稱,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色覺異常,無嗅覺遲鈍,無口吃,無紋身,無重度平跖足,無肢體功能障礙;
(七)從事過治安安保工作的優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處罰的;
3、因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體工作職責
(一)治安巡邏檢查、值守、協助民警接處警、維持大型公共活動以及突發案(事)件現場秩序、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糾紛調解、治安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二)疏導地鐵站內交通,勸阻、查糾安全違法行為,維護地鐵站內事故現場秩序,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等警務活動;
(三)站內管理、站廳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動;
(四)信息采集、數據統計、文字記錄等警務活動;
(五)專業技術、后勤等警務保障活動;
(六)公安機關確認的其他輔助性警務活動。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現場面試和體能測試等程序進行。
(一)招聘信息發布:2019年6月11日起;
(二)報名時間:2019年6月11日起,報名終止時間以招聘網站發布信息為準;
(三)報名方法:填寫《常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發送到郵箱:czghrc1@163.com.
(四)資格審查:
對成功上傳《常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常州市公安局依據招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應聘者本人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查。凡發現弄虛作假、違背誠信承諾或隱瞞有關情況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面試:
1、面試。面試時間將在資格審查結束后以短信形式通知。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組織進行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治思想、基礎法律知識、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應變反應、人際溝通等方面素質。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合格者方可參加體能測試。
2、面試時須攜帶的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退伍證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網址www.chsi.com.cn。);《常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一寸近期白底免冠照片3張。
3、面試時間: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能測試:
1、面試成績合格者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試人員名單和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公告。
2、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體能測試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俯臥撐、立定跳遠。逾期不參加參加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試,凡有一項未達標的,即為體能測試不合格。
3、體能測試時間:體能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體檢
1、體能測試達標的,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確定擬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面試成績依次替補。
3、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體檢。
4、體檢時間: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聘用
根據綜合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電話通知被錄用者,未被錄用者將不再通知。聘用時間另行通知。
五、聘后管理與待遇
新聘人員按照《常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進行管理,實行勞務派遣,薪酬待遇參照常州市級機關社會化用工薪酬標準執行,全年人均6.4萬余元(含五險一金),根據崗位類別、技術等級和考核結果發放。
六、紀律與監督
參與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應實行回避制度,嚴格工作紀律,秉公辦事,嚴禁以任何形式謀取私利、搞不正之風。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調離招聘崗位,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咨詢電話:89805110,監督電話:81993075。
七、本簡章由常州市公安局輔助人員管理處負責解釋。
常州市公安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