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蘇連云港灌南縣招聘新教師57人公告
灌南縣201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按照2019年4月12日發布的《灌南縣2019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灌南縣教育局已完成招聘計劃195名(未完成招聘計劃57名)。根據《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文件精神,灌南縣教育局決定為所屬學校第二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7名新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灌南縣201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和《灌南縣201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新教師選崗表》(附件3,以下簡稱《選崗表》)。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六)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詳見《崗位表》。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崗位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招聘人員,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有政策規定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
(一)報名時間
2019年 6月4日- 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節假日正常報名)。
(二)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地點:灌南縣教育局(灌南賓館對面)資助中心大廳。政策咨詢電話:0518-83222525。
(三)報名材料
應聘人員請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灌南縣2019年第二次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一份;
2.近期同底版2吋免冠照片3張;
3.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畢業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畢業生可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5.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畢業生可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提供畢業學校開具的應屆師范生直接認定證明)。
第3-5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表》請從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灌南縣教育專題(http://zz.guannan.gov.cn/gnjyj/)下載并按要求填寫好后帶至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個人有關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灌南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者,可委托他人代為報名,代為報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同時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如對資格審核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灌南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五)報名費用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免收考試報名費。報名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六)開考比例
各崗位的開考比例均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少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相關信息將在灌南縣教育專題(http://zz.guannan.gov.cn/gnjyj/)公布。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崗位代碼jy19-jy22崗位招聘的高層次人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擇優聘用),由灌南縣教育局統一組織。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知識(20分)和學科專業知識(80分)。公共知識為:教育學、心理學及其它教育基礎理論知識內容。學科專業知識為:應聘小學教師崗位的考初中階段相應學科知識;應聘中專教師崗位的考高中學段相應專業知識;應聘初中、高中教師崗位的考相應學段相關專業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在報名資格審核合格后,應聘人員在2019年 6 月 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灌南縣教育局資助中心大廳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再次排序),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報考jy19-jy22崗位的應聘人員資格審核合格后,達到開考比例的直接進入面試。
2.面試形式:
面試形式為演課(100分)。
演課時,虛擬有學生在場上課,須有相應的教案,應聘者不得與評委互動,時間不超過8分鐘。
3.面試內容:中專崗位考察高中相應學科教材內容,高中及其他崗位考察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內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4.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請于2019年 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灌南縣教育局人事科107室領取面試準考證)。
5.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合格線為60分。
6.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計算
jy01-jy18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jy19-jy22崗位的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數。
(五)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公布。公布網址:灌南縣教育專題。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總成績若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如面試成績仍相同,按筆試成績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若依然相同,需進行加試,加試方法另定。體檢由灌南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灌南縣教育局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灌南縣教育專題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公示無異議后,由灌南縣教育局組織應聘jy04-jy18崗位的聘用人員,在相應的招聘崗位范圍內,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順序,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具體選崗崗位詳見《選崗表》。
選崗完成后,所有崗位的聘用人員,經灌南縣人社局審核備案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八、其他事項
(一)經招聘程序聘用的人員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灌南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二)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于招聘單位聯系。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三)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應聘人員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監督
灌南縣紀委監察委第三派駐紀檢監察組
監督舉報電話:0518-83236689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招聘政策咨詢電話
灌南縣教育局人事科:0518-83222525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灌南縣教育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