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東海縣招聘社區職業化工作者50人公告
東海縣公開招聘社區職業化工作者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社區治理和服務現代化水平,構建和完善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經研究決定,東海縣牛山街道、東海縣石榴街道、東海經濟開發區、東海高新技術開發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職業化工作者(以下簡稱職業社工)5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東海縣公開招聘職業社工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東海縣政府網(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詢。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職業素養,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限東海戶籍,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或持有助理社會工作師及以上證書的應聘人員戶籍不限。
(六)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七)截至2019年1月1日,東海縣牛山街道、東海縣石榴街道、東海經濟開發區、東海高新技術開發區所屬社區現任的社區工作者可不受戶籍、學歷和年齡限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有規定不得應聘到社區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應聘人員在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情況下可同時報考兩個崗位。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9年5月27日—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四樓考務室(晶都大道北側)。
政策咨詢電話:0518-87027336、0518-87027338(報名和資格審核期間請撥打此電話)。
(二)報名所需材料
請應聘人員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報名表(附件2,考生下載后先在電腦上填寫基本應聘信息,然后打印,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需手簽)。
2.身份證。
3.畢業證(上述現任的社區工作者無需提供;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解除合同)。
4.戶口薄(上述現任的社區工作者無需提供)。
5.助理社會工作師證書、社會工作師證書、退伍證(持有以上證書的應聘人員需在報名時提供)。
(三)報名費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免收考試報名費。報名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應聘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
(四)開考比例
各崗位的開考比例為2:1,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的崗位統籌調劑到C02崗位使用,如涉及崗位核減、取消或調劑,相關信息將在東海政府網公布。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一)筆試
1.時間和地點
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時間見準考證。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試卷滿分100分。考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持退伍證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2分;持助理社會工作師證書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4分;持社會工作師證書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6分。持兩個以上證件的應聘人員筆試成績不重復加分(以上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供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4.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名單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政府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按順序分兩批進行,相關信息將在東海政府網公布。
第一批:C01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C01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第二批:同時報考C01和C02兩個崗位且第一批未入圍資格復審或未入圍體檢的人員和C02崗位參加筆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C02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
2.請資格復審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筆試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三)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以書面形式當場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成績、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政府網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工作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統一組織, 參照修訂后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結束后,由用人單位組織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政審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東海政府網公示7天。
對在體檢、政審考察、公示等環節出現的缺額,由用人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如遞補,在本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七、錄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縣民政部門發放錄取通知書并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相關勞動合同手續。
八、工作待遇
被錄用人員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資不低于2300元待遇執行,并建立薪級工資調整機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被錄用人員根據年度考核情況決定是否續簽。
九、紀律、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本次選聘全過程由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8-87027078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