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文理學院招聘專職學生輔導員15人公告
湖南文理學院是湖南省直屬普通全日制公辦本科院校。學院坐落在歷史文化名城常德市。學院占地面積1400多畝,現有在校全日制本科生24000余人,設有16個教學院、1個獨立學院,57個全日制本科專業。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要求,結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學生輔導員。現將具體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指導監督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教師工作部(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委監察處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不限;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須同時具備):1.學歷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政治面貌要求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3.工作經歷要求具有高校專職學生輔導員工作經歷滿一年及以上;4.年齡要求35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專職學生輔導員(專業技術崗位)。
(二)招聘計劃:15人,其中專職輔導員①7名,需經常出入男生宿舍,適合男性;專職專職輔導員②8名,需經常出入女生宿舍,適合女性。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http://rst.hunan.gov.cn/)、湖南文理學院網站(http://renshi.huas.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2019年4月9日至4月15日(上午8:00時-11:00時,下午15:00時-17:00時,限工作日)。
2.報名地點
常德市武陵區洞庭大道3150號湖南文理學院逸夫樓B608室。
3.報名方式:只接受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材料:①請應聘者登錄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文理人事處網站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張。④所在黨組織(黨委、總支或支部)出具的黨員證明。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從事專職輔導員工作經歷證明。
4.相關要求
①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應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規定期限內取得,則取消應聘資格。
②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19年3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則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和通過人員名單在湖南文理學院網站公布。請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考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四)考試
1.開考比例
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核減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行政管理及專職輔導員崗位的相關知識,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形象氣質、語言表達、應變能力和思維能力,總分100分。
應聘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須攜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在湖南文理學院網站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主要考察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文理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6-7186625,劉國燦 (教師工作部 人事處)
舉報電話:0736-7186028(紀委監察處)
湖南文理學院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