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外貿職業學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輔導員4名。現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下,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組織人事處,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學校紀檢監審處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學歷層次與實際能力相結合的原則。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計劃及其他要求
招聘崗位:輔導員崗位(專技崗位)
招聘計劃:4名
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35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校輔導員工作經歷或2年以上其他崗位工作經歷。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http://www.hnwmxy.com)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 9 日(上午9時—12時,下午14時—16時。
2.報名地點:湖南外貿職業學院學術交流中心8215室(組織人事處辦公室)
學院地址:長沙市望城區丁字灣街道外貿路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
請應聘者如實填寫《湖南外貿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連同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工作經歷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張,在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名。
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出國留學人員學歷必須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以上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必須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以2018年12月31日為截止日期。
凡因本人填寫信息錯誤的自行負責;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四)考試方法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面試各占綜合成績的50%)。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總分100分。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先后,按崗位招聘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儀表儀態、語言表達能力和職業態度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含7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考試時間、地點及各環節考試成績在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www.hnwmxy.com公布,請應聘人員注意關注。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先后(綜合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排名為準),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與考察人員,體檢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國家公務員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先后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六、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并在湖南外貿職業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編外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員按照學校有關規定享受學校同類人員同等待遇。
咨詢電話:0731—88131714 (學院組織人事處)
監督電話:0731—88131715 (學院紀檢監審處)
湖南外貿職業學院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