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錫盟公安局招聘輔警70人簡章
錫盟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特警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為加強錫盟公安特警隊伍建設,提升特警隊伍的實戰能力,推進錫盟公安特警隊伍向年輕化、專業化、職業化發展,進一步增強全盟維穩處突、處置群體性事件和巡邏防控的特警力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0名特警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則
此次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設置
根據公安機關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崗位需要,盟公安局計劃招聘70名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其中招聘男性60人,女性10人。
同等情況下(總成績相同),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以上各類人員類別排序即為優先順序)
崗位設置詳見《錫盟公安局公開招聘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附件一)。其中,報考崗位1考生應具備以下任一條件:
1、服役期間在團級以上相關技能大比武活動中獲得榮譽的;
2、服役期間參加相關技能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具有相關專業技能認證資格證書的;
4、可證明本人具有相應技能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以上(2000年12月7日之前出生)、25周歲以下(1992年12月7日之后出生),部分崗位28周歲以下(1989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具體以《錫盟公安局公開招聘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為準;
2、退役士兵報考人員需高中及同等學歷以上,其他報考人員需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
3、具有錫林郭勒盟戶籍(2018年12月6日之前取得錫盟戶籍)或高考入學前為錫盟戶籍;
4、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5、具有良好品行,政審合格,無違法違紀記錄;
6、身心健康,達到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
7、具有符合專業崗位要求的能力;
8、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
9、具備招考專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拘留、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2、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公務員和事業編制人員被辭退或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
6、被開除公職人員;
7、現役軍人;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組織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現場確認
1、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www.xmpta.com.cn,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時間為2018年12月12日8:30-2018年12月16日17:00。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以下)。
3、報考人員填寫個人簡歷,須完整填寫高中、專科、本科等學習經歷和服役經歷,以及報名之日前的工作簡歷。此次招聘考試將進行體能考核,體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特別提醒:此次招聘體能考核標準較高,請孕婦、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慎重報考)。
4、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本人攜帶報名表、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盟公安局院內體育館(詳細地址:錫林浩特市經濟開發區體育場西側錫盟公安局)進行現場確認報名資格。資格現場確認時間為2018年12月12日8:30-2018年12月17日17:00。所需材料:
(1)報考人員網上報名后所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參加現場資格確認;
(3)退役士兵須提供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高中及同等學歷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其他學歷證明材料;
(4)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
(5)以及崗位所需其他佐證材料。
5、現場資格確認重點審核考生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和網上報名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現場確認的將按審核不通過確定。
6、考生現場確認、網上審核通過后,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審核通過后繳納報名費70元/人,并打印報名登記表。繳費時間為2018年12月12日8:30-2018年12月18日17:30 。
(二)體能考核
1、所有通過現場資格確認考生均需參加體能考核,體能考核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體能考核時間和地點詳見體能考核通知書。
2、參加體能考核人員攜帶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護照、體能考核通知書參加體能考核。體能考核通知書于2018年12月23日-2018年12月24日內在報名網站打印。
3、男性崗位體能考核參照公安部印發《公安特警訓練與考核大綱》中《特警新入警隊員考核標準(男子)》(見附件2)組織實施,女性崗位體能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女子組)》(見附件3)相應年齡標準對照實施。
4、體能考核單項成績在最低標準(男子30分,女子35分)以下(不含最低標準成績)的,該單項成績計零分。每位考生體能考核平均成績達到60分以上為考核合格,平均成績取小數點后兩位。對體能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懷孕、傷病等個人原因不能在規定的體能考核結束前參加體能考核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資格。
5、體能考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體能考核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網上銀行將所繳費用自動退還到報考人員繳費的銀行卡里。
(三)筆試
1、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對于急需崗位或短缺專業人才,經盟公安局特警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2、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特警警務輔助人員綜合知識測試》,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筆試內容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公安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本次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場按標準化考場設置。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部分內容加注漢文)的考生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對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9年1月12日上午 9:00-11:00 ;
筆試考點設在錫林浩特市,具體地址見準考證,準考證打印于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1日內在報名網站打印;
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護照參加筆試。
4、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考生筆試成績將在報名網站公布。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有考試總成績相同人員,按優先招聘條件仍不能確定排名的,男子將依據體能考核3000米跑項目時間成績確定排名,女子將依據體能考核800米跑項目時間成績確定排名。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后各環節出現缺額的,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最多3次。
報考崗位1(狙擊、排爆、攀爬、索降專業技能)的考生在筆試環節后,將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由盟局特警支隊進行專業技能進行現場測試,現場測試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按總成績排名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現場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1、體檢時間地點及其他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體檢由盟公安局指定醫療機構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及公安部印發的《公安特警隊建設規范》有關規定進行。其中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第二十一條:“未納入體檢標準,影響履行職責的其他嚴重疾病不合格”的要求和特警崗位訓練強度大、危險系數高、任務量大的特殊性,結合特警工作實際,增設以下體檢標準:毒品現場檢測陽性不予聘用。
對體檢環節出現空缺崗位,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政審及考察
由盟公安局在公示前對考生進行嚴格政審及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依據德才兼備的標準進行全面考察,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是否適宜此項特殊工作,提供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并形成考察材料。對政審及考察環節出現空缺崗位,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結束后,盟公安局根據考生的總成績、體能考核結果、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統一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影響招聘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環節出現空缺崗位,可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八)聘用
本次招聘人員按照《內蒙古自治區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和《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暫行辦法(試行)》進行管理,不占用事業編制,不納入編制管理。招聘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簽訂勞動合同和最低服務年限協議書,原則上服務期為10年(在最低服務年限期間,原則上特警警務輔助人員不得調整或借調其他非特警崗位,允許其辭職或考錄公務員及事業編制等)。試用期經考核發現不適宜從事特警警務輔助工作的,取消聘用。
(九)薪酬及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錫林郭勒盟公安局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試行)》(錫署辦發[2017]128號)和《錫林郭勒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錫署辦發[2018]82號)所規定標準執行。
五、其他
(一)建立錫盟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考試誠信檔案。考生要慎重選擇報考職位,在筆試環節后放棄的考生,記入誠信檔案。
(二)考生要認真閱讀本《簡章》和《錫盟公安局公開招聘特警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表》中的有關報考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進行報考。提醒考生,本著對個人負責的態度,認真選擇職位和填報信息。
(三)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報考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四)辦理聘用手續后,考生放棄或取消聘用導致職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放棄或被取消聘用的考生直接記入誠信檔案。
(五)根據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對記入誠信檔案人員分別給予相關處理。對違法違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針對此次招聘考試出現的專門培訓機構等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七)駐盟公安局紀檢組將對本次招聘全部環節進行紀律監督。
(八)本方案由盟公安局特警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九)簡章所提“以上”及“以下”均包含本級。
錫盟公安局特警警務輔助人員招聘領導小組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