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氣象局招聘應屆生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國氣象局關于印發〈氣象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應屆全日制高校碩士畢業生。現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我局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考務組、監督組,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等事宜。局黨組紀檢組全程參與監督。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人崗相適,雙向選擇、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三)具有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崗位及計劃
本次招聘我局所屬事業單位應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氣象業務服務類崗位共47個計劃(見附件)。人事處負責組織全省氣象部門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的招聘工作,各市州氣象局負責組織本地區本科學歷層次崗位的招聘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信息通過氣象人才招聘系統(http://zp.cmatec.cn)、湖南氣象網(http://www.hnqx.gov.cn)面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止。
2.報名方式
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請應聘者登錄氣象人才招聘系統(http://zp.cmatec.cn)填寫相關表格及信息(在簡歷填寫和申報職位中出現技術問題,請撥打技術支持電話010-68408412)。應聘者應提供院系蓋章的專業及選修課成績單,并加蓋公章。
(三)資格審查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由第三方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按照學歷層次、專業對口程度、在校成績、求職動機等進行資格審核。應聘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則取消應聘資格。
大學本科學歷層次崗位由各市州氣象局或委托第三方進行。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及考試安排在氣象人才招聘系統或湖南氣象網公布。
(四)考試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自我介紹(時間2分鐘)+統一面試題1題(時間7分鐘)+隨機專業知識題(時間6分鐘)。其中自我介紹占30分,統一面試題占40分,隨機專業知識題占30分。由面試考官組進行評分。面試時間初定于12月中下旬。
大學本科學歷層次崗位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時間初定于2019年1月-2月間,2月底前完成。
(五)確定擬考察人選
根據人崗相適、雙向選擇的原則,按照崗位需求、畢業生學業情況、面試成績,由各用人單位領導班子綜合考慮、集體研究確定考察人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擬考察人選報請省局黨組研究確定。大學本科崗位擬考察人選由各市州氣象局黨組研究確定。
進入考察的人員名單在氣象人才招聘系統或湖南氣象網公布。
(六)考察
考察以信函委托應聘學生就讀院系進行,考察材料加蓋應聘考生所在院系公章。重點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素質、學業成績、研究論文、社會實踐等情況。考察未通過的不再進入體檢程序,不予聘用。
體檢
組織通過考察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確定。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公示
擬聘人員信息在湖南氣象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遞補和調劑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用人單位可以從同一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崗位需求、畢業生學業情況、面試成績集體研究排序確定擬遞補人選。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自愿放棄聘用的;
4、擬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調劑崗位面試或考察人選,應從參加該崗位面試或考察人員中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求、畢業生學業情況、面試成績集體研究確定的順序遞補。
簽訂就業協議
公示結束無異議的,須在10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就業協議。10個工作日內未簽訂的,視為放棄,重新遞補和調劑。
報到及資格復審
擬聘人員在取得國家承認的相關證書及報到證后(在報到證規定的期限內,一般在當年12月31日前)到用人單位報到,并進行資格復審。對于符合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填寫《氣象部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報省局人事處批復后,存入個人檔案。對于不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取消錄用資格。
聘用
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受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受聘人員憑《氣象部門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和聘用合同辦理人事關系有關手續。
六、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湖南省氣象局人事處
聯系電話:0731-86919263 86919265 86919262
網址:http://www.hnqx.gov.cn
mail:hnqxhr@cma.gov.cn
附件:湖南省氣象局高校畢業生接收計劃批復明細表(國家氣象系統編制)
湖南省氣象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