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駐馬店平輿縣司法局招聘政府購買人員19人公告
來源:平輿縣人民政府
2018-11-07 14:15:13
2018年平輿縣司法局招聘政府購買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根據《河南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實施辦法》和《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社區矯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豫辦〔2015〕4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通過政府購買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9名社區矯正專職社會工作者。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19名(鄉鎮街道司法所各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服從分配,聽從安排,具有良好品行(在鄉鎮工作,適合男性);
3、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專業不限);
4、年齡30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良好的文字表達能力;
6、具有法律服務工作經驗者或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少年管教的,或因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2、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仍在處分期內的;
5、近五年內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行為的;
6、在我縣行政事業單位已就業人員;
7、其他不符合報考的情形。
三、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2018年11月6日至1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報名者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2份,近期2寸彩色照片4張,并自行下載填寫《平輿縣2018年司法局招聘政府購買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4、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聘用全過程。報名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所造成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四、信息發布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信息及事項通過平輿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pingyu.gov.cn)進行發布。
五、招聘方式
(一)本次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試者的綜合分析能力、言語表達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滿分為100分。
(二)面試。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即為最終有效成績。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于2018年11月9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1、體檢。根據面試成績,按招聘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出現末位并列情況的,有法律工作經驗者優先。如出現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職位空缺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體檢參照《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健康狀況要求》(國人廳發[2007]37號)進行。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
2、考察。對體檢合格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具體考察工作參照《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進行。
3、公示。對考察合格者確認為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對公示無異議且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必須服從分配且按時到單位報到上崗,不服從分配且自愿放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七、管理及待遇
招聘結束后由縣司法局分配到各司法所,協助開展社區矯正管理教育等工作,與縣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簽。所有聘用人員由縣司法局和人社局共同管理,實行年度考核,動態調整。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后的工資待遇和社會保障費繳納按上級政府購買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的相關規定執行。
平輿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11月2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