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市寧遠縣事業單位招聘46人公告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以及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工作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我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招聘。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共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6名。各招聘單位具體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寧遠縣2018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一)。
三、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82年11月8日至2000年11月8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依此類推)。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職位的工作職責。
6、具有招聘職位要求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學歷必須為國家教育部承認的學歷。
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一字不差地填寫。專業審查參照《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進行。所學專業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縣人社局、用人單位認定。
7、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本縣在編人員。
6、截止報名時已參加其他機關事業單位考試尚在考察期間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招聘信息
在寧遠縣人民政府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定于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設在縣人社局(就業服務局五樓會議室)。
2、報名要求及開考比例:
(1)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2)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①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④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當地人力資源和保障局同意報考的證明。
(3)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比例達到1∶3方能開考。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可在3天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少數專業或特殊崗位未達開考比例的職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并報市人社局審批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三)資格審查
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嚴格按照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初審,人社部門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考生誠信承諾書》。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職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委托他人代理資格審查事項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書寫的委托書。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考試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共兩科,均實行百分制,第一科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第二科為申論或專業知識,其中會計職位的考專業知識,其他職位的考申論。
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或專業知識)各占50%的比例合成(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工作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人社部門組織實施,用人單位參與、紀委(監察委)全程監督。
筆試的試題由人社部門委托其他縣以上考試、人才服務機構命題、制卷、閱卷,紀委(監察委)、用人單位參與監督,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2)筆試時間: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2018年11月25日9:00 -11:00
申論或專業知識: 2018年11月25日15:00-17:30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8年11月21日(周三)—11月23日(周五)。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寧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領取。
(5)筆試成績公示與查詢:筆試成績于11 月30 日起在寧遠政府網公示,如考生對成績有異議,12月 3日- 4日到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填寫《寧遠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筆試成績復查申請表》申請復查,逾期不予受理。成績復查結果在寧遠政府網公示。
2、面試
面試評委: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成員抽簽決定從異地評委庫中隨機產生,每組7名評委。評委參照公務員面試方式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面試的試題:由人社部門委托其他縣以上考試、人才服務機構命題,紀委(監察委)參與監督,嚴格實行封閉式管理。
面試對象:
(1)根據折算后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筆試中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得列入面試對象。末位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行測成績高的入圍,若行測和申論(專業知識)成績都相同,則一并入圍。
(2)對于低于1:3比例開考的職位,考生至少有一科筆試成績要達到該科目參考人員(2人及以上)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入面試對象,職位報考人員都達不到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3)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單公布前可按成績依次遞補,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招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面試平均分或合格分(70分)方可入圍體檢。
3、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申論(專業知識)×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
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
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行測成績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以崗位計劃招聘數為基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綜合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行測成績高者入圍。體檢工作由人社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紀委(監察委)全程監督。體檢在異地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3、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人社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進行,紀委(監察委)全程監督。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根據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考察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七)公示
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及相關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其他有關資格材料報縣人社局進行審查,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適當范圍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調查核實,并依規進行處理。
體檢、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因體檢、考察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名額不遞補。
(八)聘用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無問題的擬聘人員,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按程序辦理進編、進人手續。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并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合同鑒證。受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以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規定為準。
五、紀律要求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紀委(監察委)負責監督。對招聘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將及時調查處理,確保招聘工作公正、有序進行。
(二)招聘實行回避制。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的工作人員在招聘的過程中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從事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依法辦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四)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二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各類考試。
(五)報考人員應當誠信應聘,珍惜公共資源,面試結束后,入圍人員放棄體檢、考察等后續招聘程序資格的,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組織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考人員違反筆試、面試紀律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違反上述情形的一并記入誠信檔案。
六、其他
(一)報考人員請選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官方網站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轉載信息造成的一切報考失誤,由本人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招聘咨詢電話:0746—7667486
附件一:寧遠縣2018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二:寧遠縣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寧遠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