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廣西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輔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德端正,身心健康,熱愛公安機關警務輔助工作;
(三)年滿20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9月至1998年9月期間出生),男性身高須在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須在158cm(含)以上;
(四)大專以上學歷,具有較強的文字寫作能力,能夠熟練操作計算機,文秘、中文、漢語言文學及新聞采編專業優先考慮。
(五)在市級以上新聞刊物上發表過文章的優先考慮(須提供相關材料作為參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 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少年管教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秘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受到法律制裁、黨紀、政紀處分的;
7.在讀普通高中(中專)或者普通高等院校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職位性質
此次公開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具備公務員或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不辦理編制手續。
三、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崗位查詢。報考人員自2018年10月12日起,可通過防城市人才網(fcg.gxrc.com)查閱招聘簡章等相關招聘信息。
2.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15日至 2018年10月19日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地點: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公安局政秘科(防城港市港口區常山新區赤港街),報名咨詢電話:0770-6105287 黃警官。
3.報名手續。報名者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能夠證明所需條件的證明材料等辦理報名手續,并到現場報名點填寫提交《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由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組織人員根據公開招聘崗位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
(三)筆試。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均具有進入筆試的資格,筆試內容主要測試寫作能力,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面試采取面談考察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技巧和舉止儀表等。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政審考察。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進行,體檢所需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政審考察和聘用。政審考察參照人民警察招錄的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經政審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經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辦公區內張貼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審批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定辦理。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以從其他報考人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依次遞補。
四、聘用
(一)試用期
1.由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根據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政審考察、體檢、公示的結果,確定聘用人員名單,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和聘用人員簽訂1年勞動合同,聘用人員實行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聘用人員在崗期間違法違紀,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終止合同條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可以續聘。
(二)工資待遇
1.工資標準:
試用期每月2000元,正式簽訂合同每月3642元(含五險保障金,實領2500元),待防城港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出臺后,遵照相關工資標準執行。
2.統一繳納社會保障費。
3.工作滿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休假等相關福利待遇。
防城港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