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三明建寧縣事業單位招聘衛生系統專技人員12人公告
建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系統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的通告
根據《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中共建寧縣委組織部、建寧縣公務員局關于確定建寧縣2018年人才引進和招聘緊缺急需專業的意見》(建人〔2018〕2號)、《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核準2018年縣(區)屬部分事業單位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招聘計劃的通知》(明人社〔2018〕260號)等文件規定,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建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實施2018年建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系統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
經三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本次共2個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2人,各招聘單位的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要求將于2018年9月12日后在建寧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fjjn.gov.cn)和建寧縣人事考試網(http://www.smrsks.com/jn)向社會統一公布,詳見《2018年建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系統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4.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職業(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5.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6.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7.年齡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在1987年9月12日至2000年9月12日期間出生);
8.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后未滿5年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此外,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二)具體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是指考生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2.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3.通過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而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考生,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4.專業條件設置為“××類”的崗位,所學專業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8年)》中“××類”所列專業的報考者方可報考;將專業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取得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任一學歷(位)報考(有學位要求的,其學歷、學位均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對應)。考生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5.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8年9月12日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放寬至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考崗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報考者必須在2018年9月12日前取得或已通過考試,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須在面試前資格復核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時間、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 報名時間: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8日。
(二) 報名方法: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
(三)有關要求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報名。報考者應于2018年9月12日8:00至2018年9月18日18:00,登錄建寧縣人事考試網(http://www.smrsks.com/jn),進行網上報名,如實及時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碼證件照。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報考者將無法及時下載打印本人的準考證,也不能參加招聘考試。
報名時,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并對本人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建議慎重選擇報考崗位,不得以虛假資料惡意報考。
2.資格初審。考生報名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從9月12日8:00起至9月19日18:00止。報考者可在報名成功后的兩個工作日內,登陸建寧縣人事考試網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者如對資格初審有異議,須于9月20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進行申訴。
3.網上繳費。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者,于9月12日上午8:00至9月20日下午18:00前,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報名費80元(報考者須在繳費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
4.如一個崗位報名人數超過1:3,則由縣考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需要參加筆試。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時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考生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生所提供的照片必須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證件照。照片應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規格200KB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單色底、免冠、頭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傳照片后,可直接在頁面上看到上傳照片的效果,確定無誤后需點擊“確認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對模糊不清、網絡截圖、生活照等各種不符合規定的照片將不予通過審核。
4.考生必須完整、如實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報考對“其他條件”有作要求的崗位的考生(如執業資格證書等),應在報名系統中的“其他條件”欄中如實填寫本人對應的真實情況,未如實填寫者將不予通過審核。
5.屬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農村“二女計生戶”的報考人員可減免有關考務費用。此類考生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面試結束后的一周時間內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縣公務員局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農村“二女計生戶” 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計生部門出具的“二女計生戶”證明。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實施,按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1.面試人選資格復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招聘單位將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核,復核時考生需提供資格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報考還需提供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未能提供者取消其面試資格。考生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面試人選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具體有關事項考生可登錄建寧縣人事考試網查詢,在規定時間未到面試考場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此期間,考生請密切關注網站,并確保手機暢通,方便聯系。
3.面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考查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容儀表等基本素質為主;如招聘單位需要則加試衛生專業基礎知識、醫務職業道德及醫務人員其它應知應會知識。
4.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面試的成績相同,則報縣考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本次面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和組織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考核、公示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2.體檢的組織: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3.在職報考者在資格復核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于參加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同意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4.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體檢者本人自理;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精神,取消體檢中的乙肝檢測項目,各用人單位在體檢中,不得要求開展乙肝項目檢測。
報考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論的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核
體檢結果公布后,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對面試、體檢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
考核主要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對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閱檔案、談話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在校學習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
(三)公示和聘用
1.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崗位條件要求、招聘程序以及面試、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選,報縣考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在建寧縣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2.擬聘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與擬聘任人選先簽訂臨時聘用手續,工資待遇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由用人單位支付,等編委會研究同意后,用人單位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實行合同管理。
新招聘入編人員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試用期限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新聘人員應在縣組織人事部門核準聘用登記之日起的一周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在體檢、考核、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可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且各環節的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經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考慮面試、考核等情況,決定是否遞補。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并辦理聘用登記的人員辭聘解聘,不能遞補。
2.建寧縣人事考試網(http://www.smrsks.com/jn)是建寧縣發布公開招聘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請報考者注意經常登陸網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試信息或通過電話咨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聯系電話:3967765)。
七、紀律和監督
1.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監管服務。各主管部門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充分履行職能作用,按照《三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明人發〔2012〕33號)等文件要求,加強對招聘考試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組織實施;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規范運作,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2.考生與聘用單位領導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用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工作,也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考生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3. 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信息或通過弄虛作假、惡意報考、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檔案及其它材料騙取應聘資格的,或在面試、體檢、考核中舞弊、欺騙組織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失信檔案、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公開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并及時受理和查處有關投訴或者舉報。縣監察局監督電話:3961610。
本通告僅適用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并由建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下載:2018年建寧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系統緊缺急需專業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建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