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贛州崇義縣縣城學校教師選調88人公告
為規范教師流動程序,合理配置教師資源,為廣大教師創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經研究,決定2018年8月從農村中小學教師中通過考試的形式公開選調部分教師到縣城學校任教,具體方案如下。
一、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強公開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決定成立崇義縣縣城學校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何 琳
副組長:張小蘭
成 員:賴奇林 成 松 劉群芳
邱贛生 吳為遠 范層楓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賴奇林兼任辦公室主任,邱贛生、吳為遠、范層楓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對此項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選調計劃
1.中學崗位(含職業中專。共66名):
語文16名、數學13名、英語14名、物理5名、化學1名、政治3名、歷史1名、地理3名、生物4名、音樂2名、體育4名
2.小學崗位(22名):
語文5名、數學10名、英語1名、美術1名、體育1名、橫水小學教學點4名
三、選調報考條件
1.愛崗敬業,品德良好,身體健康。
2.招聘為公辦教師后,實際在農村中小學校任教滿三周年及以上(含在外縣農村學校正式在編的年限)的縣內在編在崗教師。
3.學歷要求:(1)報考中學崗位,學歷為本科及以上;(2)報考小學教師崗位,學歷為大專及以上。
4.教師資格要求:(1)報考中學崗位的須具備初中層次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2)報考小學崗位的須具備小學層次及以上、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不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的需至少兩學年該學科的任教經歷(任教學校出具證明材料)。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考試:(1)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2)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3)縣城學校(含橫水中、小學)教師;(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三、 報名
1.報名要求: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一人限報一個崗位。不接受電話、信函及網上報名方式。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13日—15日
3.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4.報名材料:
(1)身份證、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方案中規定的符合加分條件的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教齡加分證明材料由現任教學校出具,1張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崇義縣縣城學校教師選調考試報名登記表》
四、資格審查
2018年8月16日,由縣教育局、人社局、編委辦派人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核定加分情況。
報考人數與選調崗位數的比例不低于2:1,低于這一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的選調人數。
五、領取準考證
2018年8月20日下午,報考人員到縣教育局人秘股領取準考證。
六、考試
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城學校教師公開選調工作方案組織考試,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各100分。
1.筆試
內容:包括教育綜合知識(20分)和學科專業知識(80分)兩部分。橫水小學教學點崗位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內容為語文、數學基礎知識。
時間:2018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
2.面試
入闈面試對象: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崗位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形式:說課(備課40分鐘,說課6分鐘)
內容:我縣現行教材中相應學段相應學科內容(中學的統一為初中教材,教學點的統一為小學語文)。
時間:2018年8月22日上午八點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七、加分
1.榮譽加分
近五年(2013年7月1日—2018年6月30日)獲得國家級、省(或國家教育部)、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縣(或市級教育行政部門)黨委政府授予“優秀教師、優秀教育工作者、師德標兵、優秀班主任、優秀輔導員”等與教育相關榮譽稱號的分別加4分、3分、2分、1分。可累計加分,最高分4分。
2.教齡加分
截止2018年8月31日,教齡(聘用入編后開始計算)1-3周年的不加分,從第4年起,每滿1年加0.2分。可累計加分,最高分3分。
八、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榮譽加分+教齡加分。計算出的成績不是整數的,保留兩位小數。
九、考核
總成績計算出來后,對入闈人員的德、能、勤、績以及
是否支持縣中心工作等進行考核。
十、選調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和考核情況擇優確定擬調人員。
擬調人員中,中學崗位的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學科的第一名安排在崇義中學任教,其他擬調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具體任教崗位(若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具體任教崗位)。由縣教育局下發調動文件,縣人社局、縣編委辦辦理相關手續。具體任教崗位另行公告。
十一、其他事項
1.根據農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定向培養的農村教師在農村學校任教時間不少于5年。未滿5年的不得參加縣城學校選調教師考試。
2.橫水小學教學點崗位按擬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具體任教崗位。
3.考生參加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4.報考人員必須對本人提供的證件和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若有虛假,一經查實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學校選調考試。
5.考試時有違規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加縣城學校選調考試。
6.選調在縣城學校的教師根據崗位設置要求,下學年在新的工作單位參加職稱競聘。
7.本方案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8.咨 詢 電 話:0797—3812339 0797-3812036
監督投訴電話:0797—3823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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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義縣縣城學校教師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