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衢州市衢江區招聘教師65人公告
來源:衢江區政府網
2018-06-10 10:06:12
2018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區委辦發〔2008〕70號)、《衢江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暫行)》(衢區人勞公〔2008〕106號)和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研究決定,2018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6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科(見附件1)
二、報考資格條件
㈠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
㈡具有衢州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或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
“雙一流”大學及原“211”、“985”院校(不含二級學院,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戶籍不限。
戶籍以2018年6月1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㈢具有與報考學科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下列人員也可以報考:
1.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普通話等級證書(語文學科要求二甲以上,其他學科要求二乙以上)的人員可以報考與《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相符的學段和學科;
2.“雙一流”大學及原“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省級、校級優秀畢業生可以報考與本科(或研究生)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音樂與舞蹈學類、美術學類、藝術教育等專業的2018年全日制高校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與專業相同或相近的中小學音樂、中小學美術學科。
上述條件的對象若被聘用,須在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延長試用期一年;兩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予以解聘。
㈣具有與報考學段相應的學歷。
中學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小學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畢業并取得國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學歷。
幼兒園教師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
㈤年齡30周歲及以下(1987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具有滿3年以上(時間截止到2018年6月16日)全日制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經驗的人員,年齡放寬到35周歲(1982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公務員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三、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8年6月16日-6月17日兩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報名地點:衢江區實驗小學(乘26、36、66、533路公交車直達,乘16、526路公交車信安大道站下車往北步行10分鐘)。
3.報名材料:考生應如實填寫《2018年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二吋彩照1張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⑴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⑵畢業證書。報名時高校尚未核發畢業證書的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省教育廳頒發的就業協議書和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不能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出具相關原因說明;以國民教育序列本科畢業生報考的,同時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碩士研究生畢業的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⑶教師資格證(或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普通話等級證書)。對教師資格證暫不作硬性要求的人員可不提供。
⑷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省級、校級優秀畢業生須提供相應的榮譽證書或學校出具的證明。
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⑹教育教學工作經驗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需加蓋出具單位公章)。
為方便工作人員統計,請報考考生將電子報名表(附件4)填寫完整于現場報名前發送至指定的電子郵箱內。
4.報考費用:根據浙價費[2018]21號文件,報名時每位考生繳納考試費用100元。貧困家庭考生憑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免交考試費用。
5.資格審查:由區教育局會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電話通知報考考生,并退還交納的考試費用。
6.打印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筆試前通過衢江區政府網(http://www.qjq.gov.cn)公示公告欄下載準考證,按規定填好相關信息后打印,并貼上與報名時同底的二吋近期彩照。打印準考證時間及要求詳見衢江區政府網公告。自行放棄考試的不予退還考試費用。
(二)筆試
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開考(若高中歷史報名人數不足1:3,則按1:2的比例開考),報考人數不足1:3的學科(高中歷史不足1:2),按比例核減或核銷招聘計劃。核減和核銷的招聘計劃,在符合開考比例1:3的前提下,轉增為中小學語文崗位的招聘計劃。報名結束后,將對計劃的核減、核銷及轉增情況予以公布。
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內容以學科專業知識為主,適當兼顧教育教學理論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結束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區教育局統一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未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考學科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招聘計劃核減核增后達10人及以上的學科,按1:2確定面試對象,其他學科按1:3確定面試對象。
入圍面試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入圍面試人數達到25人及以上的學科分組進行面試。為確保分組面試的合理性,分組根據筆試成績采用“蛇形分組法”,面試成績采用修正系數法計算,修正后的成績作為最終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最終面試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修正后最終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得分×修正系數。
修正系數=全部參加面試考生面試平均分÷該組參加面試考生平均分=(全部參加面試考生面試得分之和÷全部參加面試考生數)÷(該組參加面試考生得分之和÷該組參加面試考生數)。
修正系數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重點考察考生駕馭課堂教學、處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面試方式為課堂教學,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的方式進行。報考音樂、體育學科的考生增加專業技能展示(除鋼琴外,其他所需器材考生自備)。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試時間、地點詳見衢江區政府網公告。
筆試、面試結束后,按考生筆試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折合成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綜合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的排前)。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確定體檢人數,計劃數1-3人的按計劃數加1人;計劃數4-5人的按計劃數加2人;計劃數6-9人的按計劃數加3人;計劃數10人及以上的按計劃數加5人確定體檢人數。入圍參加體檢人數不足規定人數的按實際入圍人數參加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政策執行。相同體檢項目以標準高的為準。
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自動放棄。如體檢合格人數少于招聘計劃數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不足數加1的人數依次遞補體檢。
(五)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政審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考察結論為合格或不宜聘用。
不宜聘用或自動放棄考察的,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衢江區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予以聘用。擬聘用人員的分配采用按成績選擇崗位的方式進行。崗位確定后,按規定的程序辦理聘用手續。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的,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未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原因取消的,不再遞補。
新聘用教師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為5年(含見習期和試用期),2018年應屆畢業生(含初次就業人員)實行1年的見習期,其他人員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見習期或試用期人員管理參照《關于轉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1〕240號)執行。見習期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員在首次聘用期內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違約責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聘用人員在聘用崗位服務未滿5年的不得申請調到區外或外系統,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區內調動或參加選聘。
四、其它事項
1.代理報名的,須提供報名委托書(附件3)、本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
2.為提高報名效率,方便審查,請考生自行下載《2018衢江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貼好照片),并按表格內容填寫完整,再根據崗位應聘條件,在報名時將所須的材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用訂書機裝訂好:報名表→(委托書)→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或說明)→教師資格證(《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證書)→省優、校優證明→其他材料。復印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后,原件歸還報考人員。
3.報考人員在招聘中提供虛假材料或在考試中有作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4.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舉辦培訓班,所有聲稱和本次招聘有關的培訓班、輔導網站、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招聘單位無關。
5.招聘相關通知和信息(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核減[核銷]招聘計劃、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體檢人員名單、政審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公示及人員遞補等)一般只在衢江區政府網公示公告欄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
6.本公告由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保局、衢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衢江區教育局研究決定。咨詢電話:0570-3838580。
附件3.衢江區人事招考(聘)委托書
衢州市衢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區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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