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貴州六盤水盤州市醫療衛生招聘75人簡章
為加快盤州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步伐,加快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盡快補齊衛生事業“短板”,經盤州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75名。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校園招聘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綜合評審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綜合評審程序、公開評審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發布招聘簡章、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綜合評審、體檢、政審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對象、單位人數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全日制2018年本科及以上醫療衛生專業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我市縣級公立醫療機構擬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才共75名,其中市人民醫院37名,市第二人民醫院18名,市中醫院20名,具體崗位詳見《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校園招聘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應聘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周歲以上(2000年6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3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醫學院校全日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在校期間無重大劣跡或不良行為。
(6)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報名:
(1)在校期間受到紀律處分或刑事處分的(含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2)被相關部門列為不誠信人員;
(3)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名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及地點安排
時間:2018年6月7日10:00—18:00;
地點一:貴陽中醫學院(花溪校區)。
地點二:貴州醫科大學(北京路校區)。
應聘者可以自由選擇地點進行報名,逾期報名不予受理。
2.報名要求
每名應聘者只能報考1個崗位,已與其他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必須提供解除協議證明。現場報名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沒有畢業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就業推薦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證件原件)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張。
(4)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5)《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校園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
以上證件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待審核原件后退還應聘人員。
(二)資格審查。
對有意向來我市工作的人員,由本次人才招聘工作組對應聘人員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就業推薦書等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資格審查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三)綜合評審。
1.綜合評審時間:評審時間、地點詳見《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綜合評審通知單》。如不按通知時間參加綜合評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審資格。
2.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組織評審組對應聘人員進行評審,評審辦法根據《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校園招聘綜合評審方案》執行。
3.應聘人數和崗位需求數大于1:1的,根據崗位需求計劃數按應聘人員的綜合評審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員,綜合評審成績低于60分的視為不合格。出現分數末位并列的由綜合評審組加試。
4.評審組根據應聘人員的評審成績、德能勤績等方面現實表現情況、學籍學業完成情況進行綜合評定,綜合評審合格的擬定于2018年6月8日下午3:00--6:00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以公布綜合評審成績為準),并按規定進行體檢、政審。
(四)體檢。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在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校園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若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五)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工作在盤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由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校園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政審考察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政治表現、現實表現等情況。
(六)公示及聘用。經評審、體檢和政審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http://www.panxian.gov.cn/(盤州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無異議的,按程序提請市委市政府審議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
四、待遇
本次招聘的專業技術人才,納入財政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工資待遇按照事業單位有關規定執行。
五、后續管理
(一)招聘人才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二)招聘人才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兩年內未取得本專業執業資格者,給予解聘處理。
(三)報名時未能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的招聘人才,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到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盤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審核,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有關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應聘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信息等,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三)本次《招聘簡章》及其他未盡事宜由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七、報名咨詢電話
盤州市衛計局,劉偉紅:18985377568;
盤州市人民醫院,徐敏:15599506321;
盤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魏飛:13639173699;
盤州市中醫院,張艷萍:13595865855。
盤州市2018年衛生專業技術人才校園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