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4人簡章
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
因工作需要,根據相關規定,鹽城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4名,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簡章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為公安業務部門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人員,不具有公務員和人民警察身份。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年齡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志愿從事公安輔助工作,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精神(工作涉及夜間值班或長途出差);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強制隔離戒毒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宜從事公安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崗位條件(見附件1)
二、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者填寫《鹽城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018年5月12日前發送至報名郵箱(見上表)。
2、資格
審查報名人員須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學位)證書(學歷須進行網上學歷驗證,請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點擊“本人查詢”模塊后注冊并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和相關專業技能證明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2寸免冠照片3張,于5月14日-15日到上表所列地點參加資格審查。報名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
3、考試
資格審查合格者將組織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
根據考試結果,擇優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用自理。
(五)政審體檢合格者參照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有關標準進行政審。
(六)錄用政審合格者為擬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用工模式,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三、薪資待遇
(一)聘用人員按照簽訂的勞動合同、崗位職責要求,以及鹽城市公安局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二個月,經系統內培訓并考核合格的,方能正式聘用。
(二)崗位1、2、3號聘用人員實發工資3000元左右,其他崗位聘用人員實發工資3600元左右,并按政策規定繳納“五險一金”。聘用人員若在工作中高質量超額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將按照相關考核辦法另行兌現獎勵。
聯系人:見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