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蕪湖市事業單位招聘518人公告
來源:安徽省人事考試網
2018-04-21 09:19:55
2018年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8年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共計518名(詳見附件)。其中安排1名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駐蕪部隊軍人隨軍家屬”;安排3名招聘計劃用于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安徽籍人員(含2018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員)、服役期滿、表現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安排57名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招聘計劃,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
三、組織方式
2018年度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網絡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專業測試、體檢與考察、公示和報批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蕪湖市委組織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發布招聘公告(計劃)、組織報名和筆試工作,資格審查以及筆試后各招聘工作環節(步驟)由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按規定具體組織實施。
四、信息發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同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apta.gov.cn/)、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ahwh.hrss.gov.cn/)、蕪湖先鋒網(http://wuhu.ahxf.gov.cn/)、蕪湖人事考試網(www.whpta.gov.cn)發布。
(二)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發布筆試成績。
(三)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網站負責發布筆試后資格復審、入圍專業測試、合成考試總成績、體檢、考察等相關信息。
五、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2年5月1日(含)后出生”;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六、招聘步驟
(一)網絡報名與資格審查。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經短信驗證后,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其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須于5月7日16:00前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8日24: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須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10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8年5月11日至15日期間,將所需證明材料拍照后發送至電子郵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試院據此辦理筆試減免費用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低保證;農村特困家庭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二)筆試。2018年蕪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采取“公共科目+專業科目”的考試模式。
公共科目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考試類別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4個類別。其中,醫療衛生類又分為6個崗位(括號內為考試分類代碼):中醫臨床(51)、西醫臨床(52)、藥劑(53)、護理(54)、醫學技術(55)、公共衛生管理(56)。各類別試卷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科合訂本,為各類別考生必考科目,由考生按報考崗位作答相應類別部分。
凡報考崗位表中有專業科目考試要求的,還需參加相對應的專業科目考試。
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為準,專業科目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范圍以《安徽省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考筆試專業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全天。其中,
上午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30—16:30專業科目
上述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第一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試答題卡,第二科考試時間截止后,收取所有發放資料。
根據考試題型的不同要求,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作答時可能需要直尺(應為無計算、存儲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請參加《綜合應用能力(C類)》考試的考生攜帶以備使用。
報考人員于5月23日至25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筆試地點設在蕪湖市。
6月22日16:00,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身份證號碼和密碼查詢本人統考筆試成績。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8年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相關證書到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科(地址:鳩江區政通路66號C區606室,聯系電話:0553-3991138)申報加分事宜。“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每門增加2分、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門合計150分;參加專業科目筆試的考生,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還須達到75分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定向招聘“駐蕪部隊軍人隨軍家屬”人員的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待筆試結束后另行確定并網上公布。考生有一科成績(含加分)低于60分或者未達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專業測試資格。
(三)資格復審。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各區、市直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確定,若筆試采取公共科目+專業科目模式,則依《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確定)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本單位招聘崗位數量,按照3: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市人事考試院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18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大學生士兵應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件。
2018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4)報考定向招聘“駐蕪部隊軍人隨軍家屬”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軍隊師(旅)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的證明。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有關工作經歷的書面證明。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由各招聘主管部門或事業單位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同時,按規定辦理專業測試繳費手續,費用一次性收取,不得重復收費。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交納專業測試費80元(按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四)專業測試。專業測試工作由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在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和指導下負責組織實施(專業測試實施方案另行公布)。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數,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該單位參加某一專業測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在專業測試實施方案中明確,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五)成績合成。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
其中,1.筆試僅進行公共科目考試的崗位。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50%、專業測試成績占5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2÷1.5×0.5+專業測試成績×0.5。
2.筆試采取公共科目+專業科目考試的崗位。考試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占60%、專業測試成績占40%合成確定。
計算公式:(《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3÷1.5×0.6+專業測試成績×0.4。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分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體檢考察。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根據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得分高者優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負責紀檢工作的人員全程參與監督。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并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審批聘用。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各區、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相關網站上按規定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若2018年9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
七、時間安排
4月下旬發布招聘公告,5月上旬報名與資格初審,5月下旬統考筆試,6月22日16時省人事考試院通過安徽省人事考試網統一公布筆試成績,7、8月份組織專業測試,8、9月份體檢、考察并公示,10月底前完成報批聘用工作。
八、監督檢查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人民監督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組織督查和指導。
對違反有關規定、不按招聘計劃、規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并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對違反人事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九、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本次招聘組織的筆試和專業測試,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政策咨詢電話:0553-3991138
報名咨詢電話:0553-3991191(網報期間)
考務咨詢電話:0553-3991188
監督舉報電話:0553-3991158(市紀委監委駐市人社局紀檢組)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監督電話:詳見附件2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應聘者網上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以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特此公告。
中共蕪湖市委組織部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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