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蕪湖市公安局招聘輔警3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留置看護輔警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發布
招聘工作按照擬定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體測、體檢與考察、公示、簽訂勞動合同等步驟進行,本次招聘工作由蕪湖市公安局統一組織具體實施。
本次考試有關招聘政策及體檢、體測、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蕪湖市監察委員會網站(網址:www.whjjw.gov.cn)和蕪湖市公安局網站(網址:wh.ahga.gov.cn)查詢、查閱。
三、報名條件及崗位要求
本次招聘對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男性;
(四)身體健康,身高不低于1.7米,體能素質能適應留置看護工作需要;
(五)年滿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2000年9月30日之前出生);
(六)蕪湖市及所轄縣(區)戶籍;
(七)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公安邊防、消防部隊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寬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15日(國慶節假期、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補報。
報名地點:蕪湖市公安局北樓2樓招聘辦公室(赤鑄山東路1號);
報名材料:報名人員應填寫《2018年蕪湖市公安局公開招聘留置看護輔警報名表》(見附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證(如為退役士兵,需攜帶本人退役證)、畢業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4張。
資格審查: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者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因報考人數較少難以達到開考比例,經此次招聘領導小組批準,降低開考比例為2:1。仍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五、招聘辦法
(一)準考證領取
1.領取時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于2018年10月19日。
2.領取地點:蕪湖市公安局北樓2樓招聘辦公室(赤鑄山東路1號)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18年10月27日9:00-11:00
2.筆試地點: (以準考證通知為準)。
3.筆試內容: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100分。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文化、人文常識、行政執法、國情省情以及公安相關法律知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設定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50分,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蕪湖市公安局網公布。
4.筆試加分項:在部隊榮獲過優秀士兵、三等功以上獎項或擔任過班長(或副班長)的加3分;中共黨員加3分。上述人員在報名時攜帶身份證、相關榮譽證書、黨員證等申報加分事宜。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報名結束后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對其筆試成績增加相應分數。
(三)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人選按職位招聘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3:1確定。
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以男子1000米跑作為測評項目,測評次數為1次。體測合格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按筆試成績高低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體檢
對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包括招聘條件中對報考人員身高的檢查。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公告后的7天內考生本人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申請復檢考生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出現缺額或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體測合格者中依次等額遞補,若出現體測合格且筆試成績相同者,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參照人民警察的政審標準進行政審考察。因考生政審考察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在體測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蕪湖市公安局網上公示3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對舉報反映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取消資格,空缺名額在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研究確定為聘用人員,報市直相關部門進行備案。
六、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確定為聘用的人員由蕪湖市公安局根據情況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續簽合同。
(二)工資及福利待遇參照執行蕪湖市公安機關輔警待遇,由政府財政供給標準全額保障。享受基本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錄用后住宿問題自行解決。
七、監督檢查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本公告由蕪湖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服務電話:市公安局 王警官13955331848、馬警官13965187391 ;
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0553-2937176。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在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本次考試有關招聘政策及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錄蕪湖市監察委員會網站和蕪湖市公安局網站查詢、查閱。
特此公告。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