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內蒙古烏審旗殘疾人康復培訓中心招聘12人公告
2018烏審旗殘疾人康復培訓中心招12名康復工作人員公告
為推動我旗殘疾人的康復服務體系建設,提升康復工作者的職業化、專業化水平,建立起愛崗敬業、素質優良的康復工作者隊伍,結合我旗殘疾人聯合會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烏審旗人民政府同意,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招聘12名殘疾人康復工作人員。現發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
2.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為人民服務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或不予錄用
1.經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進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的。
4.執業過程中發生過醫療事故,且為第一責任人的。
5.現役軍人,在校學生。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7.違法違紀、擾亂社會秩序的。
(三)資格條件
康復指導員
1、康復指導員從殘疾人和殘疾人子女中招聘。
2、具有烏審旗戶籍(在2017年7月20日之前取得的戶籍),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的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2015年以后畢業的醫學、心理學、社會學類專業畢業生(人口學、社會學、社會心理學、社會統計學、社會調查方法、社會理想史、人類學)。
護理員
1、應聘人員具有烏審旗戶籍(在2017年7月20日之前取得的戶籍),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以上學歷。
2、有護理資格證或有護理相關從業經驗,有護理資格證優先。
3、殘疾人及家屬優先。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是殘疾的等級應在三級以下),無精神病、傳染病及不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疾病和病史的。
二、招聘數量
此次共招聘12人,其中殘疾人康復訓練指導員7名,護理員5名。康復訓練指導員派往社區、嘎查村工作;護理人員派往嘎魯圖社區服務,服務對象為失去自理能力的殘疾人,以上人員無條件服從分配。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發布招聘公告:烏審旗發布信息公眾平臺。
2.報名時間: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
3.報名地點:烏審旗殘疾人康復培訓中心301辦公室(五馬路規劃建設局對面)。
4.聯系人:王 梅:13948672513 0477--7220175
張廷武:13847759568 0477--7220175
5.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符合條件者攜帶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政審材料(無犯罪記錄證明),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照4張(藍底)。
6.資格審核:烏審旗殘疾人康復培訓中心領導小組根據應聘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結果在烏審旗發布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
四、進行考試
(一)康復指導員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占60%,面試占40%,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只提供漢文考試卷,可以自行選擇采取蒙文或漢文答卷。考試的內容為康復、社會工作相關知識和基礎知識,不指定復習教材。
2、按照筆試成績排名以1:2的比例進入面試。末位出現成績并列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由考務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進入面試的,殘疾人、殘疾父母必須重新進行殘疾鑒定,對以經康復的取消考試資格。
3、符合以上條件報名人員14人以下則直接進入面試,超過14人以上則進行筆試、面試。筆試、面試考試時間待定。
4、考試成績由高到底依次排列,按成績順序進行錄取。成績在相關網站公布。
5、報名人數少于應聘人數,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直接錄用。
(二)護理員
護理員直接進行面試。
五、薪資待遇
聘用人員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月薪2300-2400元,含五險(由聘用人員自行繳納)。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醫院由招聘考務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有關規定)。考生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體檢工作結束后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應聘人員應在5日內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在烏審旗發布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期為7天。
(二)公示結束后,招聘單位將聘用報告和擬聘人員名單按照管理權限報相關部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三)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發前,出現考生被錄用為公務員或通過公開招聘聘用到其它事業單位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依次進行遞補。
(四)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招聘單位須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一年一考核,聘用合同一年一簽,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任何階段及試用期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應聘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及方案中未盡事宜,將在烏審旗發布,請予關注。
(四)本招聘公告由烏審旗殘疾人康復中心負責解釋。
烏審旗殘疾人康復培訓中心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