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市安吉民政局招聘鄉鎮民政協理員15人公告
根據安吉縣《關于做好新時期基層民政工作力量的實施意見》(安政發[2017]18號)文件精神、《安吉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的通知》(安政辦發〔2015〕69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安吉縣民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街道)民政協理員工作人員15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未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行政拘留處罰;
2、學歷、專業、戶籍等具體條件按照附件1確定;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2月 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安吉縣常住戶口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以2018年2月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4、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等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2月1日8∶30—12:00 13:30—17∶00;
報名地點:安吉縣人力資源市場(生態廣場科技樓一樓)
報名材料:
1、《安吉縣民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街道)民政協理員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請自行下載打印并經本人簽字后提交);
2、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一寸免冠照片2張;
3、與招聘條件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4、崗位要求的執(職)業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已就業的人員報考須征得用人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 ( 已是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的,報考還須主管部門同意)。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截止到2018年2月1日。報名時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2張。
備注:報名對象材料不齊者,可先報名(寫下承諾書),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缺失材料送到報名點,否則報名無效。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市場共同負責。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如發現不具有報名資格或偽造報名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三)報考崗位
每人限報1個崗位,開考比例為1:2,不足開考條件的,不開考。
(四)加分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社會工作專業畢業的,專科學歷加1分,本科學歷加2分。
2、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獲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1分,取得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加2分。
3、退役士兵:加2分。
備注:以上加分項均加在筆試成績中。
三、筆試科目及時間
由縣人力資源市場統一組織筆試,采用閉卷形式。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
筆試要求: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查詢:2018年2月中旬,考生可通過安吉縣人力資源網:http://www.ajrczp.com 或浙北人力資源網:http://www.zbrlrc.com/查詢筆試成績。
四、面試
由縣人力資源市場統一組織,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可依次替補),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進入面試的對象在縣人力資源網、浙北人力資源網公示。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面試辦法:
1、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包含3個題目,每個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5分鐘;
2、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滿60分的為不合格,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當場公布。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合成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當場公布。
五、體檢、考察
依據總成績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進入面試的對象可依次遞補)。
體檢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市場統一組織,按人力社保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社保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考察工作由安吉縣民政局負責組織,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縣人力資源網、浙北人力資源網公示7個工作日。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從事的是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的工作,急需用工(錄取后立即上崗)系本次編外用工客觀實際現狀,所以對不能按時參加體檢、不能按時報到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遞補。
(二)錄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列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實名制管理,統一實行勞務派遣,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錄用人員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選崗位。如總成績并列,依次按照筆試成績、優秀畢業生層次、獲得獎學金等第、次數等條件確定選擇順序。對不能按時報到的,視作放棄。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因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解除勞動合、錄用人員在半年內離職帶來崗位空缺的,可從本次面試環節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考察、公示和試用期等按前款規定不變。時間截止到前一錄用人員簽約之日后6個月內。單位之前招錄的編外人員離職,若和本次招聘屬于同一單位、同一崗位、同一要求,也可視情況,予以替補。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筆試成績查詢、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在安吉縣人力資源網、浙北人力資源網查詢。聯系電話:0572-5222210。
(二)對應聘人員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執行。
(三)安吉縣民政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此次編外人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
八、考核辦法及待遇
1、民政協理員受縣民政局和鄉鎮(街道)雙重管理,縣民政局出臺考核辦法按年度進行考核并落實獎勵政策,對招錄的民政協理員出現違反《安吉縣編外用工管理辦法》的人員,我們將予以辭退。
2、民政協理員要求在錄取后兩年內取得助理社工師及以上職稱,三年內未取得助理社工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工資下浮10%。
3、工資收入參照安吉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標準執行。
本次招考所有程序接受社會公開監督。
點擊下載:
安吉縣民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街道)民政協理員工作人員計劃表.doc
安吉縣民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鎮(街道)民政協理員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安吉縣民政局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