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蕪湖市建筑工程管理處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編外補充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要求
1、招聘崗位:文員、安全監督員;
2、招聘人數:10名;
3、崗位要求:見附件《市建管處公開招聘編外補充人員崗位表》。
三、報名資格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見附件崗位表)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
2、具有獨立完成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專業條件;
3、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規定的不準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流程
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政審-聘用。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和方式
公告時間: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1月2日;
報名時間:2018年1月3日至16日;
報名方式:將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相關證書掃描件、個人照片發送至郵箱490840474@qq.com。
2、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表中注明所報考崗位。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招考資格。進行報名和考試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3、資格初審
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考生,招聘單位以電話或短信平臺方式通知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領取準考證,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不能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內容只設公共課部分??荚嚂r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 1的比例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出現同分情況的,取得與專業相關從業資格證者優先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節,如果最后一名都沒有取得從業資格證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在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公布。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規定的比例,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在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公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政審人選。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和政審人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合格后進入政審環節。體檢或政審不合格的按合成考試總成績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公示和審批
對體檢和政審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蕪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上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上報市住房城鄉建委審批。
編外補充人員一律實行合同管理,根據有關規定,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
五、聘用待遇
正式聘用后,工資福利待遇按照蕪湖市財政局核定的編外補充人員待遇執行。
六、其他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以上事項如有變動,請注意有關公告。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咨詢電話:0553-3833021;監督舉報電話:0553-5905161、0553-5905148。
本公告條款由蕪湖市建筑工程管理處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蕪湖市建筑工程管理處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