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紅河個舊市事業單位招聘緊缺人才53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17-12-25 10:19:52
個舊市2018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個舊市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服務能力,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紅河州2018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報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個舊市教育局、個舊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個舊市交通運輸局、個舊市水務局所屬事業單位決定招聘緊缺人才53人。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范圍對象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2018年應屆畢業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且學習成績平均達良好以上。
(二)招聘崗位
詳見《個舊市2018年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崗位信息表》。
1.招聘引進必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范圍和學歷。本科畢業繼續攻讀研究生的(學習經歷不間斷)考生,招聘時若研究生條件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條件且視為本年度應屆畢業生來招聘引進;博士畢業生除要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條件外,其他條件可不受限制。
2.高等院校醫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后直接參加國家計劃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2018年國家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且具有國家執業醫師資格,參加醫療衛生行業招聘醫學類崗位的,視為2018年度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成績單、合格證明,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
(六)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罰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個舊市人社局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考官5名、市人大、市政協等監督機關人員組成招聘工作組,采取校園現場招聘和網絡報名招聘方式進行。
(一)校園現場招聘
招聘工作組赴陜西師范大學、咸陽師范學院、云南師范大學、昆明醫科大學、長安大學、重慶交通大學、昆明理工大學等院校進行現場招聘。在招聘時間范圍內優先選擇招聘時間靠前的學校,如在招聘時間靠前的學校已完成招聘計劃指標的,則不再到招聘時間靠后的學校進行招聘。
(二)網絡報名招聘
校園現場招聘結束后,如還有空缺崗位的,則進行網絡報名招聘。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電子郵件或郵寄等方式將報名所需材料發至招聘單位,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通知本人到指定地點集中考試,考試通過后,簽定協議。
網絡報名招聘相關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組織報名
(1)校園現場招聘: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有意向的2018年畢業生請關注陜西師范大學、咸陽師范學院、云南師范大學、昆明醫科大學、長安大學、重慶交通大學、昆明理工大學等院校發布的校園招聘信息,并在相關院校公示的招聘時間、地點現場報名。
招聘安排計劃如下:
市教育系統:2018年1月1日—1月7日,在陜西師范大學、咸陽師范學院、云南師范大學專場招聘(如在前面院校招滿人員,就不再到后面院校招聘)。
云南師范大學、昆明理工大學雙選會,以學校公布的時間為準。
市衛計系統:2018年3月13日至3月31日(時間待定),在昆明醫科大學雙選會進行現場招聘。
市交通運輸局:2017年12月25日—12月31日,在長安大學信息發布室(一)組織舉行專場招聘會。重慶交通大學、昆明理工大學,具體時間以學校公布時間為準(如在前面院校招滿人員,就不再到后面院校招聘)。
市水務局:2018年3月13日—3月14日,在昆明理工大學舉行專場招聘會(呈貢校區電力樓)。
(2)網絡報名招聘:網絡報名的招聘崗位、時間、地點、方式等具體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2.報名所需材料
報名時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校或學生處公章)、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
3.報名資格審核
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1、市教育系統
(1)考試方式:
專業考核:應聘初中體育教師崗位采用專業能力實際操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合格者(60分以上)進入面試考核環節。
教學考核:采用現場抽取課題,寫教案、講課等方式進行考核,以考查應聘者的氣質、教態、普通話、課堂設計、教材的理解與把握、親和力等方面的情況。應聘高中教師崗位采用先做高考模擬題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合格(根據考試情況確定合格分數線,不計入總成績)者進入教學考核環節。應聘其他教師崗位直接進行教學考核。
面試考核:按教學(專業)考核(體育類考生按專業考核)成績的高低,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行考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考核主要是考查其思想情況,心理狀態,教育、教學思想,教科研能力,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求職動機及意愿等。
(2) 成績計算:專業考核成績、教學考核成績、面試考核成績滿分各100分。體育類考生總成績=專業考核成績×50%+面試考核成績×50%;高中老師及其他崗位考生總成績=教學考核成績×50%+面試考核成績×5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2、市衛計系統
(1)考試方式:本科學歷的采取理論考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碩士及以上學歷的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其中理論考試內容包括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面試內容包括心理健康程度、邏輯思維能力、應急反應能力、分析判斷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儀容儀表等。
(2)成績計算:采取理論考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的,理論考試成績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100分,占總成績的60%;只采取面試方式的,面試成績即為其總成績。其中面試成績按招聘小組考官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3、市交通運輸局
(1)考試方式:考試采取專業提問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公路工程、道路橋梁工程技術、道路建筑材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及應聘人員的思想情況、心理狀態、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
(2)成績計算:按招聘小組考官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4、市水務局
(1)考試方式:考試采取專業知識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主要考核水工建筑物、水力學、水利計算、工程水文學、水利工程管理、水行政執法等內容。面試主要考核基礎知識、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內容。
(2)成績計算: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滿分各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其中面試成績按招聘小組考官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總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三)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現場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其考試總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如第一名自愿放棄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校園現場招聘和網絡報名招聘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成績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核報市人社局核準后,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考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公示。
(五)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市人社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
2.體檢。體檢由市人社部門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6年12月30日修訂)及相關規定執行。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3.考察。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
對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棄資格復審、考察、體檢的,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每個環節只遞補一次。
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時間和相關事宜在“紅河人才網”另行公告通知。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如該崗位在簽訂就業意向協議、資格復審和體檢、考察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進行一次遞補;如該崗位在簽訂就業意向協議、資格復審和體檢、考察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聘用手續原則上于2018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
(一)對違反招考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緊缺人才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造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紀委反映,也可向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
七、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照《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2017年修訂)》。
(五)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八、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聯系方式:
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科聯系電話:0873—2124227
個舊市教育局聯系電話:0873—2122733
個舊市衛計局聯系電話:0873—2138919
個舊市交通運輸局聯系電話:0873—2150622
個舊市水務局聯系電話:0873—2123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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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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