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蘇蘇州太倉社會綜合治理聯動中心浮橋分中心招聘94人公告
太倉市社會綜合治理聯動中心浮橋分中心招聘
為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進一步完善基層工作人員配置,滿足現階段工作發展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太倉市社會綜合治理聯動中心浮橋分中心工作人員94名。具體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用人標準,遵循“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擇優錄用。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服從組織安排,政治思想覺悟高,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愛崗敬業,樂于奉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敬業奉獻精神,能勝任崗位需要。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受過任何刑事、黨紀和政紀處分。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1、招聘崗位:社會綜合治理巡查員
2、招聘要求:
(1)男性,太倉戶籍;
(2)年齡45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初中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1、報名時間與方式
報名時間: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人員攜帶以下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至北環路12號浮橋鎮行政服務中心一樓小型人事代理窗口進行現場報名(時間9:00-11:30,13:00-16:00,雙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報名咨詢電話:53701546)。
2、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范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嚴格審查,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資格。
3、考試形式
進行體能測試、面試兩輪考試。按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4、體檢公示
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相應標準進行。體檢合格者,公示7天無異議后方可錄用。
5、錄用
符合條件錄用者,試用期為三個月,考核期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核合格的辦理聘用手續。
6、工資待遇
參照太倉市社會綜合治理聯動中心工作人員待遇執行。
太倉市港城勞力資源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