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內蒙古鄂托克前旗招聘烏蘭牧騎演職人員簡章
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烏蘭牧騎演職人員,具體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數
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為人民服務精神;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凡符合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相關條件,熱愛文化演藝事業。
3.符合《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規定的身體條件。
4.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資格條件
詳見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1.鄂前旗機關事業單位已聘用或試用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
4.有關法律規定不得報考的。
三、招聘步驟和程序
按照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專業技能考試、體檢、確定考察人員、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
在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發布公告。
公告時間:2017年11月19日至11月26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21日至11月26日。
2.報名地點: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310室。
聯系電話:0477-7624765。
3.報名注意事項:
(1)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
(2)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張;舞蹈演員提供旗醫院開具的身高證明;提供所在地公安機關關于本人是否有違紀違法情況的證明,并填寫《鄂前旗公開招聘烏蘭牧騎演職人員報名表》(附件下載后,電子版填寫后打印成紙質版,本人簽名)到指定地點報名。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對報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專業技能考試
1.考試內容
(1)聲樂演員:完成1首獨唱作品、樂理視唱考核;
(2)舞蹈演員:完成1曲獨舞作品,舞蹈技巧技術展示;
(3)樂器演員:完成1首獨奏作品、樂理視唱考核;
(4)舞臺技術人員:現場實際操作相關設備。
2.開考比例:招聘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若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將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
3.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考試成績為各位考官所評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當場公布成績。考生考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和考察人員
1.確定體檢人員
按照考生考試成績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由高到低順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進行體檢。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執行,體檢由人社部門指定醫院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崗位出現空缺時從參加考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2.確定考察人員
在確定體檢結果的基礎上,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后,確定擬聘人員,對確定的擬聘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以及演藝能力等。出現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3.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旗人社局在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旗紀檢委、人社局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給予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影響的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資格。
(六)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通知書》,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
四、其他
本簡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簡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