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內蒙古鄂爾多斯鄂托克前旗招募鄉村醫生簡章
來源: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01-04 17:30:00
鄂托克前旗關于公開招募鄉村醫生雇用人員簡章
根據《鄂托克前旗關于公開招募機關事業單位雇用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經研究決定,現面向全旗公開招募鄉村醫生,具體招募事宜如下:
一、招募計劃
公開招募鄉村醫生30名,其中持有2014年新換發《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在崗鄉村醫生招募10名。
二、招募范圍與條件
(一)招募人員范圍
1.持有2014年新換發《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在崗鄉村醫生。
2.具有國家承認學歷、能夠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或執業醫師的臨床醫學、蒙醫學、中醫學專業的人員。
(二)招募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鄂前旗戶籍(或配偶為鄂前旗戶籍)。
3.具有醫學院校中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證書且年齡在45周歲(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免試,列入考察人選;在職鄉村醫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具備招募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招募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募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募步驟及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確定考察人選、公示、雇用等程序進行。
(一)公告。在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發布公告。公告時間: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7日。
(二)報名。時間:2016年1月4日至1月10日。
地點:旗衛計局辦公室,聯系電話:0477--7623908
報名時需注意事項:(1)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2)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1寸藍底照片4張;本人戶籍不在鄂前旗,配偶戶籍在鄂前旗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民政部門證明;提供所在地公安機關關于本人是否有違法情況的證明,并填寫《鄂前旗公開招募雇用人員報名登記表》,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招募領導小組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確定為考試對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現象,即取消其考試資格。
(四)筆試。筆試內容:臨床醫學、蒙醫學、中醫學、衛生法律法規等內容。
試卷由招募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命題、閱卷,筆試以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60%。筆試試卷除蒙醫學崗位用蒙語試卷外,其它崗位統一為漢文卷,除報考蒙醫學崗位考生必須用蒙語答卷外,報考其它崗位的考生可以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但同一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若出現兩種以上文字答卷的,按零分處理。
招募計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3。若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核減該崗位招募計劃人數。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不加分。
(五)面試。按計劃招募人數和考生所報考崗位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招募人數;核減后仍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所涉及崗位不開考,取消該崗位招募計劃。對于用人單位急需的關鍵崗位或短缺專業人才,經用人單位申請,公開招募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面試比例或調整崗位招募計劃。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由招募領導小組組織相關人員組成面試考官組進行面試。面試統一用漢語回答。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專業知識等內容。面試以百分制進行評分,考生面試成績為各位考官所評成績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術平均值。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當場公布成績。
筆面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面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六)體檢和考察人員。按照每個崗位應招募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募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體檢由人社部門指定醫院實施,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職位空缺時,從參加相應崗位面試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對確定的擬雇用人員考察工作由招募單位主管部門和招募單位具體實施。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雇用崗位要求,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核對象的綜合素質,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出現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鄂前旗之窗等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旗紀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問題反映不影響雇用的人員給予辦理手續;對反映有影響的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資格。
(七)雇用。公示結束后,擬雇人員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雇用通知書》,雇用人員憑《雇用通知書》到雇用單位辦理相關雇用手續,并簽訂雇用合同書。
六、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此次招募工作的領導,成立鄂前旗公開招募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高榮堂(旗人民政府常務副旗長)
副組長:阿拉騰寶(旗人大副主任)
安霞(旗人民政府副旗長)
圖婭(旗政協副主席)
成員由紀檢監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計局、財政局等單位相關人員組成。
招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楊革命(兼),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部門,具體負責招募事宜。
七、其他
本簡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本簡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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