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池州東至縣河長制辦公室選調2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機構編制委員會研究同意,東至縣河長制辦公室面向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不含教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二、選調對象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較為突出。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選調。
三、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選調單位 |
單位性質 |
選調計劃數 |
選調人員身份 |
年齡條件 |
學歷及專業條件 |
其他 |
縣河長制辦公室 |
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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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內人員(不含教師) |
35周歲以下(1981年11月1 日以后出生) |
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水利類(本科)、土木類(本科)、水利工程與管理類(專科)、土建施工類(專科) |
不含試用期人員 |
四、選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選調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水務局組織實施,縣編辦參與,縣監察局全程監督。
1、信息發布:本次選調公告在東至縣政府網發布。
2、報名時間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11月9日至2017年11月 10 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東至縣人社局人才開發股,聯系人:方芳;聯系電話:0566—7016873。
(3)報名所需材料:學歷證書、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3張同底近期2寸免冠照片,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并按干部管理權限還須提供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公告附件,考生自行下載填寫)。
(4)資格審查:縣人社局會同縣水務局、縣編辦、縣監察局對報名參加選調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原則需達到3:1,不足比例的面試分不得低于60分。對審查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通知領取準考證。
3、考試
(1)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選調人員分析問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協調能力等。
(2)面試實行100分制,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再將剩下的5位評委的評分計算為平均分,即考生面試得分,當場宣布。
(3)面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4、考察
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1:1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最后一名考生面試成績相等,則一并進入考察程序由選調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選調。遞補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考察具體工作由縣水務局組織實施。
5、公示與選調
經考察合格后,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考察不合格的按考分遞補),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本公告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東至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咨詢電話:
東至縣人社局:0566-7020737
東至縣水務局:0566- 7018524
東至縣監察局:0566-7026613
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東至縣水務局
東至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東至縣監察局
2017年 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