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池州東至縣文化館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民主公正、競爭擇優;
(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本科畢業生及以上,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1、專業條件: 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須是學歷證書上載明的專業,“專業”主要依據國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研究生學科、專業參考目錄》等專業(學科)指導目錄設置。目錄中未涉及的專業名稱、社會人員取得國家承認的非全日制學歷名稱與目錄不盡一致的,會同有關部門商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確定。)
2、年齡條件: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3、學歷條件:本科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8年10月22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東至縣政府網(http://www.dongzhi.gov.cn/)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101室(地址:東至縣城西湖路濱河園6號樓 ,聯系電話:0566-5292981)。
3、報名時間:2018年11月5日-11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4、報名人員需要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報名資格審查表(公告附件),并填寫完整。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報名期間設立咨詢電話:0566-5292981。
每位報考人員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5、報名費用: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80元收取專業測試費用,資格審查合格后考生繳納專業測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資格審查
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報名人員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由東至縣人社局通知領取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考試
此次考試采取專業測試、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 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美聲、民族唱法)音樂基本功底,測試內容為:試唱和識譜,試唱環節考生共需唱兩首歌曲,一首由考生自備歌曲、另一首由考生從專業測試現場指定的5首歌曲(男、女各5首)中選擇一首歌曲進行試唱;識譜由考生依據專業測試現場指定的5首譜子中選擇一首進行識譜。專業測試總分100分,試唱和識譜各占50%。專業測試評委由從事相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組成。
專業測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專業測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60分,專業測試成績達到60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2、筆試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達線人員中,按照1:3比例確定筆試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筆試環節。
筆試內容為:音樂基礎知識,滿分120分。
筆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 筆試加分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參加筆試的,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2年及以上可享受加分)。上述人員于11月5日-11月9日上班時間,攜帶相關證書到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101室(地址:東至縣城西湖路濱河園6號樓 ,聯系電話:0566-5292981)申報加分。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東至縣政府網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筆試成績增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60分(含加分),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含加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考生最終成績按筆試成績(含加分)÷1.2×0.4+專業測試成績×0.6,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體檢考察
根據應試人員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考生如最終成績相同的,以專業測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專業測試成績再相同,則一并進入體檢、考察程序,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全面衡量擇優聘用。以下環節如出現成績相同情形,依此處理。
體檢由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均在東至縣政府網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等有關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咨詢電話: 東至縣人社局 0566-5292981
監督電話: 東至縣監委 0566-7026613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