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池州公安局招聘編外輔警89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池州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警務輔助人員89名,根據《池州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和《池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則
(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民主公正、競爭擇優;
(三)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條件
1、符合《池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警務輔助人員應當具備的條件;
2、遵紀守法,品行良好,吃苦耐勞,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
3、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口齒清晰,無殘疾、無紋身;
4、符合應聘崗位具體招聘條件(具體招聘條件見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處分期內的人員;
5、曾因違法犯罪受過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內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池州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不得錄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共計89名,不納入編制管理,主要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招聘公告、崗位、條件等信息于2017年10月12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等網站上發布。
各崗位具體招聘條件詳見附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以下”為“1981年10月16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www.chzpta.gov.cn),報名時間為2017年10月16日09:00至10月 22日09:00,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如錯填、手機關機、停機等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到考生本人,耽誤考試、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至10月23日09:00前可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10月23日09: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10月24日16:00前登陸池州市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費用,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報考人員須提前辦理可用于網上支付費用的工商銀行卡或農業銀行卡。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45元/人標準收取筆試費用。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10月25日09:00--16:00改報其他崗位。
(二)考試
采取筆試、體能測試(技能測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7年10月29日
筆試具體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報考人員可于10月27日9:00至10月28日24:00從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1、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主要內容為政治、經濟、人文、科技、時政、法律法規、市情、公文寫作等。
2、體能測試(根據崗位需要參加,具體見崗位表)
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具體評分標準見《體能測試項目評分表》(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
3、技能測試(根據崗位需要參加,具體見崗位表)
技能測試內容為計算機基本操作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總成績按筆試科目成績×0.5+體能成績(技能成績)×0.5合成,合成后保留兩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政策加分
報考交警支隊和市看守所、市拘留所輔警崗位的退伍軍人,予以政策加分。退伍軍人報考加1分。根據其在部隊獎勵及任職情況執行再加分政策。
退伍軍人獎勵加分:榮獲優秀士兵等優秀稱號的一次性加1分;榮獲三等功的一次性加2分;榮獲二等功的一次性加3分;榮獲一等功及以上的的一次性加4分。獲獎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
退伍軍人任職加分:擔任一期士官、班長職務一次性加1分;擔任二期士官一次性加2分;擔任三期士官一次性加3分;擔任四期士官及以上一次性加4分。任職加分不累計,以最高分為準。
報考交警支隊輔警崗位的警察院校畢業生加2分。
上述人員請于10月30至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攜帶退伍證、獎勵證書和畢業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池州市東湖南路46號)申請加分。
考生筆試最終成績為筆試總成績+政策加分。
3、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筆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1:1.5比例(逢小數進1)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最終成績相同,以體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體能測試(技能測試)成績再相同,則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選。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資格審查表,近期兩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張。
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同崗位筆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按規定繳納面試費用,發放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設定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或當日參加同一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的,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考生合成成績按照“筆試最終成績×0.4+面試成績×0.6”計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數,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5、體檢與考察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合成成績,按1: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最終合成成績相同,以筆試最終成績高者優先。仍有同分的,根據擬聘崗位需要,增加崗位適應性測評等方式,綜合評價,擇優聘用。
體檢由池州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體檢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池州市公安局組織實施。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的情況。
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6、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池州市人事考試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天。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員待遇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等有關信息在池州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網站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方案由池州市公安局會同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池州市公安局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