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下半年重慶南川區事業單位招聘65人公告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7-08-25 13:36:17
南川區2017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年齡為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35周歲及以下”指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須在報名開始日(2017年9月1日)前已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6.符合《崗位一覽表》中的招聘條件要求,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均須在報名開始日(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自愿在我區服務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其他:
1.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截止2017年8月31日,且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進行計算;若無連續計算工作經歷的,仍按照“對年對月”的原則按月進行累計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三、網上報名
注意:報考時,報考人員要承諾誠信報考,應如實準確填報各項報名信息,招聘機關不對網上填報信息進行資格審查,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面試前再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如對報考條件有疑問的,應在報名前咨詢,如因不符合條件和不誠信報考被取消考試資格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南川區2017年下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附件1)。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考《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本次招聘崗位報名全部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提交報考申請
報考人員可在2017年9月1日9:00時至24:00時期間登錄“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www.nchrss.gov.cn)首頁的 “2017年下半年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欄目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并按國家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照片審核及審核結果查詢
本次網上報名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審核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報考要求,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17年9月2日18:00時前進行修改。
報考人員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報名通過,審核通過后不能再修改任何報考信息。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須在2017年9月3日24:00時前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確認參考。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與網上報名已繳費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開考比例的,則相應遞減該崗位的招聘指標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則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緊缺急需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還其考務費。
(五)已繳費確認參考的人員,于2017年9月4日9:00時起至9月8日24:00時登錄“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入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筆試
筆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試。公共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測均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分值均為100分。考試時間擬定于2017年9月9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測試內容詳見《崗位一覽表》(附件1)。考試大綱以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最新考試大綱為準。
筆試成績、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等相關信息,請考生在筆試結束五個工作日后登錄“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五、現場資格復審
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按1:2的面試比例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主頁、本人頁、增減頁)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新一代身份證、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原件,同時提供單位證明)和《南川區2017年下半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附件3);現場資格復審必須本人到現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面試
凡考生筆試有一科及以上缺考或成績無效的,不得進入面試。
面試比例為1:2。參加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筆試總成績不低于其他崗位(即按專業科目測試相同崗位進行分類)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方可進入面試;若專業科目無法比照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面試。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根據招聘崗位的實際需要,采取專業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不滿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試最終成績不滿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該面試考官組須寫出書面材料,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地點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計算結果若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考核總成績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渝人社發〔2017〕46號)等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受檢者或招聘單位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項目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九、公示
考試成績、體檢人選等有關事宜,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擬聘崗位等。
十、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的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本次公開招聘所有新招聘事業人員須在招聘單位服務至少5年及以上,否則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一、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之一,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在公示期間及以后自動放棄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7年至2019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7年至2021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3-67769446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023-71420469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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