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慶南川區教育事業單位招聘60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8-07-31 10:37:41
南川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0名幼兒園專任教師。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10日,如“35周歲及以下”指1982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4.具備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須在2018年8月10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8.自愿在南川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以上,未滿服務期的不得交流轉聘,否則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9.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重慶市南川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附件1)。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須在2018年8月10日前取得。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黨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時,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醫學畢業生;定向到重慶市區縣基層學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約或未滿服務期限的公費培養師范畢業生;現役軍人;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三)其他:
1.招聘崗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經歷的計算時間為報名截止前一日。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8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3.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現場資格審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崗位查詢。各招聘單位具體的招聘崗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重慶市南川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附件1)。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專業條件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2,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報考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未納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經培養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屬同一專業的,經審核同意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載明的所學專業。
(二)報名。本次報名全部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考,按各報考崗位分別競爭,分別聘用。請符合條件的人員于2018年8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主頁、本人頁、增減頁)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新一代身份證、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證書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原件,同時提供單位證明),按時到重慶市南川區教委人事科(南川區人民政府4樓)報名,逾期不再受理。經資格初審合格者,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筆試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考務費不予退還,如發現有報考條件不符合的已繳費考生,通過電話或短信息通知取消報名資格并退還考務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本次報名不接受電話報名、傳真報名和網上報名。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報考者可委托他人報名,但須出示本人簽名的委托書、報名所需相關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擬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其中,屬特殊崗位或緊缺急需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還其考務費。
(四)領取準考證。考生憑身份證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與報名結束后一日內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j.cqnc.gov.cn/,下同)公布。
三、筆試
(一)筆試為公共科目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分值為100分。考試時間擬定于2018年8月17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考試大綱。公共科目筆試的考試大綱參照2018年2月發布的重慶市屬重慶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工作人員考試大綱。
(三)筆試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是否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等相關信息,請報考人員于2018年8月24日9:00時后登錄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四、現場資格審查
進入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按1:2的面試比例參加現場資格審查。
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主頁、本人頁、增減頁)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新一代身份證、職(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明確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報名時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明細表等原件,同時提供單位證明)和《重慶市南川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現場資格審查必須本人到現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現場資格審查。經現場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面試
面試比例為1:2。參加面試人選按面試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遞減后的招聘崗位人數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公式計算,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無法遞減的,考生各科成績需達到60分或不低于其他崗位進入面試人員的最低成績。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教委共同組織。根據招聘崗位需要,采用現場講課的方式進行。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不滿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注明原因;考生面試最終成績不滿60分或90分及以上的,該面試考官組須寫出書面材料,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結果若出現小數,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七、體檢、選崗及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當考試總成績分相同時,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以加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選崗
體檢合格者按其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擬聘學校,學校名單于體檢結束后公布。
(三)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社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考察應注重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等個人情況,并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認證和在校學習經歷審查等多方查實學歷(學位)真偽。
(四)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選崗及考察的,其缺額不予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公示
考試成績、體檢人選等有關事宜,在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
考察合格選定擬聘學校的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南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考試總成績、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畢業時間、擬聘崗位等。
九、聘用
(一)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三)被聘用的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報考人員應完成相應的各個聘用環節、程序。除因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可抗力外,符合條件的人選在公示期間及以后自動放棄的、被聘用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試用期內主動申請放棄等取消聘用資格的,3年內(即2018年至2020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等情形的,5年內(即2018年至2022年)不得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
報考政策咨詢電話:023-81110585,023-71420469
本簡章由南川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1:南川區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一覽表
附件2: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附件3:南川區2018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人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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