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湖州市地方稅務局招聘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我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用工人員5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湖州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窗口編外用工人員5名。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勞,無不良行為和違法記錄;
2、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8月2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
3、具有湖州市常住戶口人員(以2017年8月2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4、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為經濟學類、工商管理類相關專業,有窗口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5、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競爭和擇優錄用的原則向社會公開招聘。程序如下:
(一)公開報名。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下午17:00 截止。
報名地點:湖州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404辦公室(地址:湖州市青銅路399號)。
報名者須由本人攜帶以下資料:(1)報名登記表。(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3)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證件照1張。
聯系人:吳超;聯系電話:0572-2127518。
(二)資格審查。按照招考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當場進行資格和材料真實性審查。
(三)組織考試。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和初步篩選后,由招聘單位單位根據符合條件人員情況,組織進行面試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擇優聘用。具體時間以電話通知為準。
(四)體檢、考察。考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對象政治思想、現實表現、有無違法亂紀現象等。
(五)公示。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湖州人才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后,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擬聘用對象自愿放棄的,空缺職位在參加考試人員中按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察不合格或者經體檢、公示有影響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職位在參加考試人員中按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聘用待遇
新招聘人員為編外勞務派遣聘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有關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并辦理“五險一金”。薪酬待遇參照本單位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五、其它事項
1.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由湖州市地方稅務局組織實施,咨詢電話:0572-2127518,監督電話:0572-2150036。
2.應聘者需對個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或有意隱瞞情況者,一經發現取消錄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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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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