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黃岡浠水縣鄉鎮建設服務中心招聘15人公告
來源:浠水縣人民政府網
2017-08-07 14:21:35
浠水縣鄉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人員招聘公告
為貫徹落實縣人民政府[2017]5號常務會議紀要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縣住建局關于規范全縣鄉鎮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機構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方案》)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現就全縣各鄉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人員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依據縣政府會議紀要精神和《方案》要求,在尊重歷史事實,堅持鄉鎮綜合配套改革成果的前提基礎上,本著個人自愿原則,實行公開招考,公平競爭,擇優聘用上崗,確保依法公正招聘人員。
二、聘用單位和崗位情況
此次崗位聘用單位為縣各鄉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共設置15個。根據各鄉鎮建設服務中心工作現狀,具體分配如下:團陂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2個;洗馬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2個;巴河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1個;關口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1個;竹瓦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1個;蘭溪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1個;散花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2個(策湖濕地公園管理處崗位);汪崗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1個;蔡河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1個;白蓮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1個;丁司當鎮建設服務中心崗位1個;綠楊鄉建設服務中心(含三角山風景管理區)崗位1個。
三、招聘對象和報名條件
1、招聘對象:此次崗位招聘對象為2005年改制時已買斷身份的原各鄉鎮城建所人員,具體人員名單以2005年原縣鄉鎮綜合配套改革領導小組、縣人事局、縣建設局核定的人員名單為準。
2、報名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品行端正,近三年未受過刑事處罰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截止2017年1月1日止,男年齡在50周歲以內(指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年齡在45周歲以內(指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上述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競聘。如年齡有爭議,以個人檔案為準。
四、招聘程序及相關規則
為體現公正、公開、公平原則,此次招聘工作實行全委托。招聘方案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浠水縣電視臺公告。其招聘方式采取個人報名申請,以崗位數選取對象,按考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行確定具體崗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上崗。
1、發布公告。
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和浠水縣電視臺等媒體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7年8月9日—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地點:浠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浠水縣清泉鎮聞一多大道147號)。
4、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近期1寸藍底免冠相片4張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接受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
(2)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和未按規定提交資料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凡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3)近三年受過刑事處罰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均不得參加此次招聘考試。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上崗資格,并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經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將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浠水縣電視臺公示,公示期為7天。
5、組織筆試。
筆試內容為《建筑法》、《城鄉規劃法》、《房地產管理法》、《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涉及村鎮規劃建設管理、房地產市場管理及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等相關知識。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時;地點:浠水縣縣委黨校。具體要求見準考證。
6、成績公示。
根據筆試情況,以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15名擬錄對象。若第15名分數并列,則對并列者進行筆試加試,以加試筆試分數高者為第15名。加試時間為筆試分數公示后的第三個工作日。筆試成績在浠水縣人民政府網、浠水縣電視臺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進入自主選崗程序。
7、自主選崗。
筆試成績公示期滿后的第二天上午8:30在縣住建局六樓集中選擇確定崗位。由縣住建局邀請縣人社局、縣公證處和部分鄉鎮代表全程監督。選崗工作由縣住建局委托縣公證處具體組織實施,按照筆試分數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其中,若分數有并列者,則于選崗工作開始前以抽簽方式確定并列者的選崗順序),依次選擇鄉鎮中心崗位。
7、簽訂合同。
各錄取人與自主選擇的鄉鎮建設服務中心現場簽訂勞動合同書,建立勞動關系。縣人社局、縣公證處和部分鄉鎮代表現場監督。
若錄取人不參加自主選崗程序,或參加了選崗,又不按程序簽訂勞動合同書的,一律視為自動放棄。所空缺的崗位,由空缺崗位所在的鄉鎮建設服務中心自主聘用人員。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浠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報名咨詢電話:0713-4103262
監督舉報電話:0713-4103250
附件:
浠水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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