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人公告
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第一看守所、茂名市拘留所)
因工作需要,茂名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人,主要工作任務是協助第一看守所、茂名市拘留所做好相關工作。現將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職位設置:
招聘10人。男性9人,女性1人。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茂名地區戶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以取得高中或同等學歷畢業證書為準)
(二)年齡要求20—35周歲(1982年7月1日起至1997年7月1日期間出生)。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明顯缺陷,無色盲色弱,無文身,矯正視力5.0以上。男性身高16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5cm及以上
(四)思想品德良好,有較強的組織紀律性,無違法犯罪事實記錄;粵語和普通話熟練,有較好的計算機水平,能夠自行解決食宿。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作為聘用人員: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過黨政紀處分,有前科劣跡的;
3.直系血親和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4.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親屬中有參加法輪功、全能神等邪教組織的;
5.聘用單位認為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方式、時間和地點
(一)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攜帶《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網上自行下載,見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退役士官(士兵)證(以上資料均需原件及A4紙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
(二)報名時間: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27日,共3個工作日。
(三)報名地點:茂名市茂南區油城九路2號大院(即公安大院東邊二層樓房2樓)。
四、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初定為2017年8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計算機操作、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的程序進行。
(一)計算機操作(100分),占總分的30%。考試內容:文字錄入。考試要求:具體要求由茂名市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分數由打字速度與準確率綜合評分,原則上每分鐘不低于30個字。
(二)筆試(100分),占總分的30%。考試內容: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三)面試(100分),占總分的40%。考核方式:結構化面試形式,綜合個人形象、語言表達能力、應急應變能力等。
綜合成績=計算機操作成績×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考試環節中,計算機操作屬于淘汰環節,未達到考試標準者不得進入下一考試環節。不按規定時間要求參加任一考試環節,視作自動放棄。依照計算機操作測試和筆試綜合成績排名,由茂名市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劃定分數線,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擬聘用人員采取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時,按先筆試成績,后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
(四)體檢和政審
1.體檢工作由茂名市公安局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費用自理。
2.體檢合格后,茂名市公安局政治處須對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考生須配合政審人員提供以下書面資料:
(1)本人和家庭成員的戶口本復印件;
(2)持我單位政審函到轄區派出所開具本人和家庭成員的政審證明;
(3)工作單位或街道辦(居委會、村委會)對考生本人現實表現情況證明;
(4)計劃生育及婚姻狀況證明。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將在招聘單位和相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經錄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照《勞動法》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諾書,及辦理相關手續。
七、薪酬待遇
錄用后,試用期內每月工資1800元。試用合格者,標準工資為2000元/月,五險一金按規定繳扣。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期滿后視工作情況再續簽。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楊警官 咨詢電話:0668-291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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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公安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