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平頂山市直事業單位招聘111人公告
2017年平頂山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簡章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年第6號令)和省委組織部 省人社廳《關于印發<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號)精神,根據用人單位編制空缺及崗位需求情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1名(具體崗位見附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符合擬招聘崗位條件的專業要求和具有國家承認相應學歷的人員。
二、招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為人民服務、無私奉獻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修養和道德品行;
3.1989年1月1日至1982年1月1日期間出生,28歲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歲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擬招聘崗位相應學歷及年齡要求(詳見附件),具有能夠勝任崗位工作的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在職公務員、在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2.曾受到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3.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有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6.聘用后形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發布信息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平頂山市人事人才網站和平頂山市干部考試中心網站發布招聘簡章。
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apds.lss.gov.cn:81)、平頂山市人事人才網(http://www.pdsjob.cn)和平頂山市干部考試中心網(http://www.pdsgbks.com)為本次招聘指定網站,有關招聘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各位報考人員及時關注網站更新信息。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通過以上指定網站均可報名。
1.提交報名申請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如報考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以及弄虛作假,在面試資格確認時將取消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于 2017年7月10日9:00至7月12日17:00期間,登錄指定網站,點擊“網上報名”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2017年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紅底、藍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無變形,利用圖片軟件制作時,照片寬高比例約為1.3:1.6,大小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終效果以輸出后的大小為準)。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將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
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網上繳費、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務必妥善保管。
2.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工作人員于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后2日內對報考人員的報名申請和照片進行網上初審,并提出初審意見。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人員于 2017年7月11日至 7月13日期間,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 2017年7月12日17:00之前,未進行報考申請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2017年7月12日17:00之后,未進行報考申請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報考資料不全或電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報考人員應在 2017年7月12日17:00之前,按要求補充或更換,并及時提交。
確認通過資格初審后需用A4紙下載打印《2017年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一式2份,以備面試使用。
4.網上繳費
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人員,于資格初審通過之后至 2017年7月14日17:00期間,通過指定網站繳納筆試考務費共計60元/人(報考人員須準備銀聯卡,開通網上銀行功能并存入足夠繳費的金額),未按期繳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5.網上打印準考證
已確認繳費的報考人員,于2017年7月26日9:00至 7月28日18:00期間,登錄指定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A4紙)。
6.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須一致。
7.各擬招聘崗位的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應核減或取消擬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以重新選報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或資格條件不符合其他崗位的,退還已繳納的筆試考務費。
8.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或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省招募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且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大學畢業生、退役大學生士兵(系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的士兵,含畢業學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間取得學歷的;按照國家招生計劃統一錄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生在校期間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滿退役后復學取得學歷的退役士兵;從我省入伍,服現役期間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5分的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17年7月17日至7月18日8:00—18:00期間將有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提交到平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新城區行政審批中心五樓526房間)。逾期不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享受優惠政策。
提交材料:
(1)《2017年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加分申請表》(附件2);
(2)“大學生村干部”提交組織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點擊下載)
(3)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特崗教師、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提交相關證書。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提供虛假信息或實際情況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記入招聘(錄)工作不良行為記錄,5年內不得參加政府人社部門組織的各類招聘(錄)考試。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專業加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滿分各100分(公共基礎知識占60%,職業能力測驗占40%)。
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專業加試
平頂山教育學院招聘電子商務、音樂、舞蹈、體育、旅游、酒店管理崗位需專業加試,專業加試成績滿分100分。
3.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擬聘用崗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專業加試招聘崗位按筆試50%+專業加試20%確定面試人員)。
平頂山學院、平頂山教育學院、平頂山市委黨校招聘教師崗位面試采取說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其他崗位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著重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自我情緒控制、人際合作意識與技巧、求職動機與擬任崗位的匹配性、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前,進入面試考生需本人攜帶報名表、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書、證明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攜帶與網上報名時上傳的同一底板照片2張進行面試資格確認,資格確認時根據留存的報考信息,與應試人員及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進行核對。考生未按時間參加面試資格確認或面試資格確認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因應試人員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后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對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領取面試通知單。
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試人數不能形成競爭的,應組織現有應試人員面試。應試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所在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全部應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單。
4.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平頂山教育學院電子商務、音樂、舞蹈、體育、旅游、
酒店管理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專業加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筆試成績、專業加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后兩位數。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列,取筆試成績高者)。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因體檢不合格等造成的崗位空缺,遞補對象從報考同一崗位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核實其招聘過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六)聘用和待遇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用人單位填寫《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名冊》和《平頂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 辦理崗位認定手續。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崗位設置的要求,聘用在相應崗位,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實行檔案人事代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紀律和監督
加強對公開招聘工作的監督,對違反紀律影響招聘工作的人員,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或取消聘用資格。對存在上述情節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歡迎社會各界給予監督。監督電話:0375——2978868;
政策咨詢電話:0375——2979951,4970398;
提交報名申請時技術咨詢電話:0375——4970568;
附件1、2017年平頂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設置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