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滁州定遠縣招聘稅務代征輔助人員14人公告
為解決定遠縣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室)人員不足問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受定遠縣國家稅務局委托,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稅務代征輔助人員14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所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統一招聘、縣國稅局統一進行業務指導”的模式,工資和“五險一金”由縣財政統一支付。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一:《定遠縣公開招聘稅務代征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品行端正;
3.熱愛稅收工作,遵守法律法規和稅務部門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接受管理和監督;
4.服從定遠縣國家稅務局的業務指導和工作安排,接受日常管理;
5.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四、工資待遇
聘用人員月工資收入不低于1500元/月(含“五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納部分),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按國家規定為聘用人員辦理“五項”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單位和個人承擔的繳費比例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辦理。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年終一次性績效獎不低于200元/月,費用由派駐單位給予承擔。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以及綜合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6月15日在定遠縣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7年6月25日至6月29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報名費每人45元。
3.報名地點:定遠縣國家稅務局五樓(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公開招聘稅務代征輔助人員報名處);
咨詢電話:0550-4032129 ;13955037599;0550-4660801
監督電話:0550-4288041;
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相片3張。其中:2017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7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7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已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的人員,在報名的同時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4.資格審查:報名時,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供以上材料、并現場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一份(見附件二),由資格審查人員對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的資格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5.參加報考的應聘人員務必于2017年7月13日至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可取得筆試資格。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三)筆試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政治(含時政)、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國情、省情和寫作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
2.時間:2017年7月15日上午8:00-10:00。
3.地點:以準考證注明地點為準。
4.筆試成績將在筆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縣政府網站公布。 2017年7月17日上午8:00—11:30接受考生查分(查分采取考生提供身份證、準考證,由定遠縣國稅局會同有關部門委托第三方進行查分)。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四)體檢與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優先,學歷仍相同的,以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等級高的優先。體檢工作由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統一組織實施。參加體檢人員按體檢項目據實繳納體檢費。
考察工作由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負責,定遠縣國稅局派人參加。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現實表現等方面。
對因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成績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優先,學歷仍相同的,以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的優先。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名單在縣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擇崗,如成績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優先擇崗,學歷仍相同的,以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等級高的優先擇崗。擬聘人員與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同時,實行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管理方式
1.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按照應配備的人數,由定遠縣國稅局與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簽訂服務協議,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與招聘的稅務代征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由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統一派遣到用人單位,從事代征輔助工作。
2.定遠縣國稅局對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派駐的稅務代征輔助人員進行日常管理和業務指導,實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依據。
3.聘期三年,每年由定遠縣國稅局組織考核一次,對不合格者,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應予以解聘或調換。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可續簽。
七、紀律與監督
1.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要求,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本公告由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一:《定遠縣公開招聘稅務代征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
序號 | 單 位 | 招聘 人數 | 備 注 |
1 | 定遠縣國稅局辦稅服務廳 | 8 | 聘用后,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擇崗,如成績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優先擇崗,學歷仍相同的,以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合格證書等級高的優先擇崗。 |
2 | 定遠縣國稅局池河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室 | 2 | |
3 | 定遠縣國稅局張橋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室 | 2 | |
4 | 定遠縣國稅局爐橋稅務分局辦稅服務室 | 2 | |
合 計 | 14 |
附件二:《2017年定遠縣公開招聘稅務代征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定遠縣惠民人才服務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