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北恩施州減災備災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恩施州減災備災中心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具有本地戶籍的。
二、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平等競爭、擇優招聘的方式進行。
三、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法律和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職業道德,鉆研業務,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配偶、父母或同胞兄弟姐妹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刑事、治安處罰的;
3.受黨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期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招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崗位和條件
崗位一:
1.學歷條件:第一學歷大專及以上;
2.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專業條件:不限專業、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有1年以上會計類從業經歷者優先;
4.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和協調能力,能夠熟練運用會計類軟件;
5.本崗位條件艱苦,需要經常性值班出差,限男性報考。
崗位二:
1.學歷條件:第一學歷大專及以上;
2.年齡條件:35周歲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專業條件:中文類、經濟學類、管理類,具有2年以上從業經歷者優先;
4.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和協調能力,能夠熟練運用電腦;
5.本崗位條件艱苦,需要經常性值班出差,限男性報考。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17年5月15日至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應聘者應填寫《恩施州減災備災中心2017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1)一式兩份,提供工作簡歷,本人身份證及戶口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張1寸登記照到州減災備災中心(施州大道47號州民政局救災科)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招聘資格。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
不設開考比例限制,按實際報名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開考。
參加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數5:1的比例確定,若達不到比例人數,按實際人數開考。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在州民政局網站通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憑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筆試后七日內在州民政局網站查詢。
(二)面試
面試工作由州民政局組織實施。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排序確定,取前五名進入面試。
1.面試公告。面試公告在恩施州民政局網站上發布。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3.成績查詢。面試成績、總成績及考察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七日內在州民政局網站進行公示,考生自行查詢。
六、考察和體檢
(一)考察。考察對象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考察人數與招聘崗位數2: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名單。考察工作由州民政局組織進行。考察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體檢由州民政局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應聘者在州民政局指定的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若因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空缺實行遞補。
七、公示
州民政局依據考試綜合成績、考察結果和人崗相適原則,召開局黨組會集體討論研究,按1:1的比例確定招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州民政局網站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報州人社局備案。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招聘資格,崗位空缺順延遞補。
咨詢電話:州減災備災中心 8212982。
恩施州減災備災中心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