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蕪湖市四院招聘工作人員44人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17年我院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和發布方式
2017年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4名,招聘公告在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網站(http://www.wuhusy.com/)發布。
三、組織方式
本次我院招聘編外人員工作,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四、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業技術人員,具體情況見附件1:《市四院2017年度編外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報名
(一)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地點: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
報名時間:2017年4月10日至4月14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逾期不再補報。
(二)報名流程
報考者所提供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報考人員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信息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報考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7年應屆畢業生必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有執業證者需提供執業證書、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同底照片和有效的通訊聯系方式。所提供的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和現場繳費
我院負責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現場繳納筆試費用后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7年4月21日。
參加筆試的考生需交納筆試費45元,如進入面試需再交納80元面試費(執行省物價局皖價費〔2009〕18號文件);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依據有關政策減免費用。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開考比例為:護理專業和藥學比例不低于3:1;鑒于精神專科醫院特點和特殊崗位需求,男護和其他專業比例不低于2: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本次該崗位招聘數。
六、筆試
筆試由我院組織實施,考試科目《專業知識測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七、面試
筆試結束后,成績將于10個工作日內在我院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本單位招聘崗位數,護理專業和藥學專業按3:1比例、男護及其他專業按照2: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按規定時間在同專業筆試人員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最后1名出現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面試由我院組織實施。面試主要內容:綜合素質、業務素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
八、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我院按規定組織實施。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的情況。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專業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我院網站上按規定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方可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若應屆畢業生2017年7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負責解釋。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53-3028577(市四院組織人事科)
監督電話:0553-3028576(市四院監察審計科)
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使用。
特此公告
蕪湖市第四人民醫院
2017年3月27日
附件1:《市四院2017年度編外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